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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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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楼月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林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鸣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392.13%,主要系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期末应收款比年初增加47.76%,主要系合并控股子公司常熟新都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安”)所致。

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209.37%,主要系合并控股子公司新都安及公司增加预付材料采购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95.03%,主要系收回股权投资款所致。

商誉比年初增加467.20%,主要系新收购控股子公司新都安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369.76%,主要系新收购控股子公司新都安所致。

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5.37%,主要系合并控股子公司新都安所致。

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73.22%,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以及合并控股子公司新都安所致。

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42.05%,主要系合并控股子公司新都安所致。

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328.79%,主要系发行新股溢价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年初增加82.12%,主要系发行新股及本期盈利所致。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4.88%,主要系合并控股子公司新都安及公司上市相关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36.43%,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55.87%,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00.51%,主要系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3.52%,主要系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6.13%,主要系购买控股子公司新都安的股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87.14%,主要系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新都安51%股权的收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楼月根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45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预计本次事项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星帅尔,证券代码:002860)自2017年10月23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2017年10月27日,公司与吕仲维、范秋敏、金纪陆、孔逸明、沈才勋、邢一均、袁英永等7名自然人及嵊州市海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的股权(即974.34万股),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按照10.00元/股,总价格为人民币9743.4万元。

根据星帅尔、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特电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金额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未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公司本次购买浙特电机资产总额9743.4万元(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与公司于2017年7月购买常熟新都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安”)资产总额6698.57万元(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由于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按交易事项类型需要累计计算,合计购买资产总额为16441.97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2118.08万元的39.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星帅尔,证券代码:002860)将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48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4.9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吕仲维、范秋敏、金纪陆、孔逸明、沈才勋、邢一均、袁英永等7名自然人及嵊州市海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特电机”)24.98%的股权(即974.34万股),交易总价根据经审计的净资产等,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9743.4万元,双方已于2017年10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吕仲维

身份证号码:3306231947********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2. 姓名:范秋敏

身份证号码:3306231963********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3. 姓名:金纪陆

身份证号码:3306231954********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4. 姓名:孔逸明

身份证号码:3306231960********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5. 姓名:沈才勋

身份证号码:3306231944********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6. 姓名:邢一均

身份证号码:3306231961********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7. 姓名:袁英永

身份证号码:3306231957********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8. 公司名称:嵊州市海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888468U

法定代表人:吴吉铭

注册资本:19.5万人民币

住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

上述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浙特电机

证券代码:8391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146337036A

住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吕仲维

注册资本:3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1日

经营范围:电机、电器设备的制造、销售;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改造;机电产品及设备相关业务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

2.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的股权结构为:

(2)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为:

3.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1-8月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7785号审计报告。简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本次公司收购的浙特电机已发行的股份目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份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有关股份的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本次交易过程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宜。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

甲方: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吕仲维、范秋敏、金纪陆、孔逸明、沈才勋、邢一均、袁英永等7名自然人及嵊州市海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以2017年8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7785号审计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按照10.00元/股,总价格为人民币9743.4万元。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自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乙方按照10.00元/股的价格向甲方转让全部交易股份。双方应于前述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中登公司交易规则)办理交易股份的转让及资金清算手续。

2.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若由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相关授权书作为本协议附件。

本次交易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双方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的支付款项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

4.过渡期间

自定价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至全部交易股份过户日期间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交易股份产生的损益(包括但不限于送股、配股等,但浙特电机实施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半年度股东分红事项除外)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过渡期间,若浙特电机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乙方因此增加的股份亦随交易股份转让给甲方;本次交易的总价保持不变,相应每股单价随之调整。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高层人士变动等情况。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浙特电机是一家专业生产中小型交流电机、微型电机的科技型企业,应用范围涵盖冰箱、空调等家用消费品、电梯、汽车、风电等领域。产品包括中小型电动机、微型电动机和风力发电机三部分,具有高效、节能、永磁、环保特点。主要客户包括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江菱机电有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力奇先进专业清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杭州日月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多项政策鼓励电机行业发展,尤其是对高效电机的提倡,加大了对电机相关应用行业支持力度。同时,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带动汽车、能源、石化、冶金、造船和交通等电机产品重要消费领域不断升级,下游产业需求旺盛,将为电机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此外,随着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迅速增长,浙特电机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电机领域,目前已在新能源技术上取得突破,并成功开拓了新能源汽车电机相关客户,进一步增强了其在电机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与浙特电机同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行业,产品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本次收购完成后,双方将在渠道、市场、用户、产品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可以使双方在各自领域实现增量协同效应。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行业内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浙特电机在产品、营销、品牌运作、技术研发、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协同和整合,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拓展市场份额,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特电机24.98%的股权,公司与浙特电机需要在研发体系、营销体系、治理结构、财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整合。虽然公司对浙特电机已做出了整合计划,但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顺利的实施整合及实现发展规划,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收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股份转让协议》;

5.浙特电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7785号审计报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4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公司一楼2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群峰

联系电话:0571-63413898

传真号码:0571-63413898/63410816

邮箱:zq@hzstarshuaier.com

5.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0”,投票简称为“星帅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46),《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47)。

2、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启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46),《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47)。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60 证券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