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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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小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袁黎雨、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171,732,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17年10月16日已上市流通,截至报告披露日,

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3.1.2 利润表项目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22%,公司把握国家发展海洋经济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机遇,积极推进“大项目、大行业、大市场”的重大工程项目开拓,入围参与了一批大中型央属企业、地方性行业龙头和重大工程基建项目,从而使本期电力电缆和海底电缆产品销售出现同比较大幅度的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3.98万元,同比增长37.05%。首先,公司对高端产品市场的开拓,以及重大工程市场的入围,不仅提升了营业收入整体规模,也促进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份额;其次,本期取得非经常性损益1,024.19万元,同比增加627.92万元;鉴于上述主要原因,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有较大上升。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9号),截至公告日,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尚在办理之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崇耀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