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曲咏海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陈英革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他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新宏、财务总监于冰、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方东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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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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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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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876,601,014.21元,比年初增加33.30%,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回笼增加和开发投资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4,395,000.00元,比年初减少60.32%,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已完成土地受让手续的惠阳GP1643地块拍地保证金转为存货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80,854,493.94元,比年初增加94.2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可抵减企业所得税余额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2,953,424.63元,比年初减少31.4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5、其他应付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86,700,983.30元,比年初增加487.1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合营项目往来款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772,494,500.57元,比年初增加285.63%,主要原因系应付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全额转入所致。
7、应付债券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比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应付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全额转出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93,294.03元,比年初减少69.12%,主要原因系应收免租期租金减少和应收款项减少致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9、长期借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247,350,975.75元,比年初减少37.20%,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本金增加所致。
10、营业收入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319,260,982.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43%,主要原因系本期房地产结转面积增加所致。
11、营业成本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612,449,511.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9.92%,主要原因系本期房地产结转面积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4,599,053.8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26%,主要原因系本期带息负债平均余额减少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78,298.2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21%,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4、投资收益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16,152,337.9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6.65%,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合营项目未满足收入结转条件所致。
15、营业外收入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09,285.4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违约金收入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848,675.3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7、所得税费用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5,766,740.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20%,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比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出售可供金融资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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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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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部门精准扶贫要求,继续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新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驻村工作人员在村内开展垃圾清运、河道清淤、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及路口安装护栏工程,切实改善了村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在提升村民收入方面,公司全面实施对口帮扶计划,进一步扩建种养合作社,选育新品种农作物饲养豪猪等,为改变当地贫困状况做出一定贡献。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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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与扶贫规划,未来公司将继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第四季度计划总投入为 109.3万元,具体计划如下:1、完成相对贫困户(含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脱贫率达80%以上;2、协调有关部门和帮扶完成7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3、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覆盖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4、协助有关行业部门全面完善新四村人居环境,帮扶升级改造或新建部分村道、农田水利、公厕、村级卫生站、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儿童之家、电教室、老年活动中心、卫生站及修缮新四村小学等生活配套设施;5、持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的生态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特色农产品,探索综合性生态旅游农业产业扶贫,带动或吸纳30%以上在家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6、从进一步改善软硬件建设入手,多方筹措资金,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为新四村村民建设更加方便、更多功能的服务窗口;7、加强村委会党建、廉政建设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新四村基层组织建设;8、实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9、推进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协助落实政府财政资金。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宏伟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45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公司独立董事曲咏海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陈英革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他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宏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总裁朱新宏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杨晓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公司副总裁,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管理层分工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管理层变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管理层分工如下:
赵宏伟先生主持集团全面工作。
朱新宏先生负责集团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陈强先生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李建春先生协助党委书记分管人力资源和党建工作,负责集团工会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
方东红先生协助总裁分管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土地储备、项目营销、集团产权管理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
李伟先生协助总裁分管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和自有物业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成本管理部、资产经营部。
杨晓东先生协助总裁分管文秘档案、行政后勤及法律事务管理工作,项目开发计划、工程进度、规划设计、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产品管理部。
于冰女士协助董事长分管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分管审计部。
杜汛女士协助董事长分管董事会事务、公司股证事务工作,协助总裁分管制度流程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董事会办公室、管理技术部。
特此公告。
附件:杨晓东先生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杨晓东先生简历
杨晓东,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山西运城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全日制)毕业,学士,中级政工师。
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四分公司、人事部科员;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人事部科员;1997年1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会、房地产开发部、经营部主办科员,经营部副部长、部长(其中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借调到深圳市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4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深圳市金众房地产有限公司副经理;2004年12至2006年3月任东莞市金众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市益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任本公司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任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策划总监;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部门工作);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本公司资产经营经营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7年10月至今本公司副总裁。
被提名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被提名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46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