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柏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蓓蓓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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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1月,公司完成收购国投资本100%股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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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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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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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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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7-055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由董事长决定并处理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国投安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增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并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具体负责实施和执行、办理前述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据此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决定并处理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相关事宜,具体为:
(1)授权由董事长决定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具体时间、方式及金额,增资金额不超过80亿元,具体以本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为准;
(2)授权由董事长签署与上述增资事宜相关的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61 公司简称:国投安信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