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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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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思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大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54.49%,主要是企业销售规模增长应收账款增加,新增货款未到信用期同时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期末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增加231.74%,主要是下属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及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期末应收利息余额较期初减少47.03%,主要是期初部分保证金到期收回所致;

4、本报告期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96.54%,主要是下属子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备货增加同时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到期收回所致;

6、本报告期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增加282.46%,主要是业务增长所致;

7、本报告期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446%,主要是企业对外投资增长所致;

8、本报告期期末商誉余额较期初增加427.85%,主要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所致;

9、本报告期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期初增加213.24%,主要是对外融资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87.79%,主要是对外融资增长所致;

11、本报告期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31.79%,主要是企业销售规模增长应付账款增加同时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12、本报告期期末预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增加125.82%,主要是企业销售规模增长预收款项增加同时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66.37%,主要是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14、本报告期期末应付利息余额较期初增加67.14%,主要是公司计提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期末应付股利余额较期初增加638.28%,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分红所致;

16、本报告期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96.89%,主要是企业并购增加所致;

17、本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期初增加4069.17%,主要是报告期成功对外发行短融、超短融所致;

18、本报告期期末长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57.21%,主要是对外融资增长所致;

19、本报告期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期初减少47.90%,主要是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所致;

20、本报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90.34%,主要是利润增长所致;

21、本报告期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96%,主要是利润增长所致;

22、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8.87%,主要是业务增长及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23、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8.15%,主要是业务增长及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24、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32.80%,主要是销售规模增加,流转税增加所致;

25、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32%,主要是业务增长及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26、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59%,主要是业务增长及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27、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70.18%,主要是下属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所致;

28、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4.27%,主要是上期处置下属子公司,确认相关投资收益所致;

29、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2.47%,主要是业务增长及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30、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1.19%,主要是业务增长及并购企业增加所致;

31、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5.62%,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增长所致;

32、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8.77%,主要是本期对外融资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募集资金已到账。

2、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7年8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经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实施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公司部分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2017年7月,公司子公司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清明河乡虹光社区捐赠现金5万元。

2、2017年7月,公司子公司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阳新县枫林镇石塘村一户肺癌病人家庭捐赠现金、食品及保健品。

3、2017年7月,公司子公司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邹坞镇南安阳小学开展了“青春扶贫.益暖童心”“爱心包裹发放”“七彩小屋”援建仪式,关爱留守儿童。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致同审字(2016)第441ZA0095号]、2016年度[致同审字(2017)第441ZA5090号]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732,125.78元、418,395,707.02元。

2017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为411,018,349.28元;其中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2,583,644.0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2,164,581.61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局提议:以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2,646,613,2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人民币0.7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85,262,927.99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发出,并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发出,并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刘来平、谷杨、詹伟哉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