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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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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孙彦广、总经理胡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佐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彦广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17-013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彦广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红霞、孙建科、耿芙蓉对此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授权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额度项下的相关业务合同。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红霞、孙建科、耿芙蓉对此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授权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额度项下的相关业务合同。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17-014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本次对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000 万元,目前,公司已为其担保的余额为0元;

本次对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000 万元,目前,公司已为其担保的余额为0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为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

3、法定代表人:李江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79535518E

8、公司持股比例:89%

9、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投资管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维修电子产品、办公设备。

10、2016年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3,427,744.35元,净资产为13,257,150.74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9,577,229.03元,净利润569,535.29元。

三、被担保方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1号楼5层506

3、法定代表人:吴子利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4T1Q7C

8、公司持股比例:51%

9、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0、2016年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1,416,662.75元,净资产为20,334,145.25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590,688.97元,净利润334,145.25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1000 万元,为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1000 万元,合计共提供担保2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64%。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阿瑞新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 月28 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60 公司简称:金自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