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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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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上述事项业务期限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自动化”)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总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为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期限及范围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向星云自动化增加9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星云自动化的注册资本将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上述事项业务期限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拟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注: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实际开展授信业务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

综合授信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年,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上述期间内且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可以本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届时根据公司和银行的协商情况而定。抵押的房屋、土地为坐落于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1-4#楼房产及全部土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榕房权证M字第14008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榕国用(2014)第MD0001203号。

为保证公司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授信业务(不论笔数和单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期间),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的具体授信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与该笔授信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业务期限为上述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年。公司将使用收到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作为本公司签发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亿元以内(不包括票据池融资业务)。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公司的上述质押开票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自动化”或“被担保人”)是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专门从事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调试、安装以及技术服务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星云自动化正常融资需求和项目开发运营,公司拟为星云自动化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总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为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期限及范围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简介

名称: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3#楼(自贸试验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74716833Q;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各种电池生产线上的相关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调试、安装以及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星云自动化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期限:3年(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详细内容尚需与融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星云自动化1,000万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进行对外担保;

2、公司逾期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额度

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确定。

4、业务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期限不超过2年。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自动化”)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专门从事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调试、安装以及技术服务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星云自动化的业务能力和资金实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向星云自动化增加9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星云自动化的注册资本将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万元人民币。

2、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星云自动化的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所需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星云自动化100%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3#楼(自贸试验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74716833Q;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各种电池生产线上的相关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调试、安装以及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为支持星云自动化的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务的全面布局。

2、存在的风险

随着星云自动化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星云自动化的管控。

3、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星云自动化的增资,将有利于增强其自身的资金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业务增长。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00-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2017-061、2017-062)。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7年10月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7年11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许龙飞、周超

电话:0591-28051312

传真:0591-28328898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7年11月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4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27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签名:

刘 宁 王振光 罗妙成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