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 孙岩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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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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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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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资产负债表项目
(A) 应收票据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8,679,833.60元,比年初减少86.87%,其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收款及背书转让所致。
(B)其他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9,334,170.32元,比年初增加228.55%,其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底税额增加所致。
(C)固定资产清理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6,225.96元,比年初增加56.41%,其主要系本期待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D)预收款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6,914,783.80元,比年初增加114.60%,其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E)应交税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941,842.41元,比年初减少44.76%,其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残疾人保障金所致。
(F)应付股利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元,比年初减少100%,其主要系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本期支付股利所致。
(G)其他流动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20,900,000.00元,比年初增加87.77%,其主要系本年收到关联单位借款增加所致。
(H)其他非流动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40,000,000.00元,比年初数减少41.67%,其主要系关联单位借款一年内到期增加所致。
(J)专项储备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9,884,720.44元,比年初数增加35.66%,其主要系本期安全生产费计提大于使用所致。
B、利润表项目
(A)税金及附加2017年度3季度累计发生数为18,843,053.17元,比上年数增加1755.26%,其主要系我公司按照财会[2016]22号规定将原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核算及列报以及增值税附加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B)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度3季度累计发生数为12,043,453.55元,比上年数减少71.02%,其主要系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C) 其他收益2017年度2季度累计发生数为12,767,915.88元,其主要系我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将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其他收益”中反映所致。
(E)营业外收入2017年度3季度累计发生数为1,070,622.90元,比上年数减少85.60%,其主要系我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及将财政贴息冲减借款费用所致。
(F)营业外支出2017年度3季度累计发生数为2,530,111.04元,比上年数增加336.93%,其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G)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7年度3季度累计发生数为22,644,908.26元,比上年数减少42.96%,其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因市场需求减少,造成主营业务下滑,利润下降。
C、现金流量表项目
(A)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924,917.08元,比上年数增加672.97%,其主要系本期销售收款增加大于购买支付增加,其中:
①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28,969,167.84元,比上年数减少55.63%,其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②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9,818,809.71元,比上年数增加121.19%,其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③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35,630,655.69元,比上年数增加42.83%,其主要系本期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及增值税附加税增加所致。
(B)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990,351.63元,比上年数增加42.02%,其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其中:
①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440,000.00元,比上年数减少31.23%,其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减少所致。
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25,433,785.63元,比上年数减少41.99%,其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C)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47,788.14元,比上年数减少127.76%,其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其中:
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880,861,009.93元,比上年数减少22.44%,其主要系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所致。
②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2,917,670.68元,比上年数增加1931.40%,其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岩峰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7-050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0月20日发出,外地董事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地董事直接递交。
(三)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在成都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二、本次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全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为子公司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委托建设银行成都岷江支行向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1,500万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4.35%。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委托贷款公告》(临2017-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为子公司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委托建设银行成都岷江支行向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5,100万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4.35%。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委托贷款公告》(临2015-051)。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51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睿玛”)、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斯特”)
●委托贷款金额分别为:1,500万元整、5,100万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4.35%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一)委托贷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有效的运用自有资金,同时为了解决全资子公司普睿玛及控股子公司法斯特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委托建设银行成都岷江支行向普睿玛及法斯特分别发放贷款1,500万元、5,100万元,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4.35%。
本项委托贷款将用于普睿玛及法斯特的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本次公司向普睿玛及法斯特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贷款合同》暂未签订。
(二)本委托贷款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50)于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委托贷款事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隆华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吴华
总经理:周海峰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究、制造、加工、维修、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金属构件、燃油燃气器具、电子电器产品等。
主要股东: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2、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隆华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熊奕
总经理:史炳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销售及维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非标准设备、金属结构件及原辅材料等。
主要股东: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9%)、其他自然人股东(出资比例11%)。
(二)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1、普睿玛成立于2008年3月12日,主要产品有大钣金焊接结构件、中央空调壳体、风能小钣金焊接结构件、散热器、纺织机械零部件等。为进一步整合业务和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对普睿玛实施吸收合并,其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由公司承接,吸收合并完成后,将注销普睿玛的法人资格。目前,该事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2、法斯特成立于2005年10月11日,从事石油大型机械关键零部件开发与制造。由于国际石油价格低价运行,石油轴管类零部件需求下滑、订单缩减,导致法斯特收入大幅降低。为此,法斯特正采取积极措施,以石油轴管类零部件产品为依托,积极向民用、军用等相关行业产品拓展,努力克服油价下跌造成的影响,稳定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本公司与普睿玛、法斯特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独立,业务清晰,公司与普睿玛、法斯特之间的交易采用合理、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普睿玛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普睿玛资产总额9,463.94万元,负债总额9,050.23万元,净资产413.72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33.24万元,净利润3.87万元。以上数据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普睿玛资产总额8,196.58万元,负债总额8,273.93万元,净资产-77.35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105.74万元,净利润-563.39万元。
2、法斯特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法斯特资产总额9,601.64万元,负债总额12,868.93万元,净资产-3,267.29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23.16万元,净利润-2,623.55万元。以上数据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法斯特资产总额 9,503.78万元,负债总额13,414.44万元,净资产 -3,910.6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75.03万元,净利润-664.93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二)解决及控制措施
1、普睿玛及法斯特向公司提供了其借款期限内的还款计划。
2、普睿玛及法斯特是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市场、业务、技术、管理等情况基本了解。公司对法斯特及普睿玛经营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经营状况或现金流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普睿玛及法斯特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普睿玛及法斯特借款金额为6,600万元,逾期金额为0。其中:
(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1,500万元,该借款将于2018年1月23日到期。
(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斯特”)提供借款5,100万元。该借款将于2017年11月6日到期3,000万元、2017年12月10日到期2,1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391 公司简称:航发科技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承诺背景 | 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航发 | 1、本公司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即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航发科技及航发科技下属控股公司,下同)未来不会从事与航发科技(含航发科技下属控股企业,下同)相竞争的产品生产,以避免对航发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航发 | 1、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即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下同)将促使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下属控股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中国航发 |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 长期 | 否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航发成发 | 中国航发成发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企业、附属公司、联营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公司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独立经营核算并持有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现在与将来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与成发科技进行同业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航发成发 | 1、中国航发成发确保中国航发成发(含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成发科技及成发科技下属公司)未来不会从事与成发科技相同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成发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承诺背景 | 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航发 | 1、本公司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即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航发科技及航发科技下属控股公司,下同)未来不会从事与航发科技(含航发科技下属控股企业,下同)相竞争的产品生产,以避免对航发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航发 | 1、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即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下同)将促使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下属控股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中国航发 |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 长期 | 否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航发成发 | 中国航发成发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企业、附属公司、联营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公司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独立经营核算并持有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现在与将来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与成发科技进行同业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航发成发 | 1、中国航发成发确保中国航发成发(含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成发科技及成发科技下属公司)未来不会从事与成发科技相同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成发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