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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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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九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遇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收益”项目。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09号)核准文件。公司将持续跟踪债券市场利率走势,择机启动发行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服装业务供应链建设,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走出去步伐,推进业务拓展和产业转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汇鸿集团”或“公司”)拟投资建设东南亚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将对汇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汇鸿香港”)进行增资,由汇鸿香港投资建设东南亚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有关增资情况如下:

一、 增资概述

本次增资是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汇鸿香港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为12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以实际登记汇率为准),增资金额用于增加汇鸿香港注册资本金,增资后汇鸿香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目的是以汇鸿香港作为汇鸿集团的投资平台,实施对东南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提高汇鸿香港投资能力,充分发挥其投资平台、业务平台和结算平台的作用,提高其综合运营能力和竞争能力。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汇鸿香港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本次增资所需的相关手续。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家对外投资的相关政策,本次投资须通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南京市商务局核准。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汇鸿香港为汇鸿集团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进口背对背信用证业务、代理出口业务及委托收付款等业务。截止2017年9月30日,按合并口径计算,汇鸿香港注册资本金为23,737,038.62元,资产总额43,909,038.56元,股东权益总额21,813,164.45元,资产负债率50.32%,2017年1-9月营业收入38,742,041.29元,净利润25,488.80元(单位: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 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汇鸿香港增资,有利于增强汇鸿香港的资本实力和投资能力,同时有利于配合集团战略实施,加快推进海外投资和项目落地。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缅甸服装

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服装业务供应链架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或“公司”)拟在缅甸建立服装生产基地。汇鸿集团将对全资子公司汇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香港”)增资,汇鸿香港用增资资金在缅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负责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管理工作。

项目公司设立在缅甸仰光,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美元,汇鸿集团全额出资,汇鸿香港具体投资实施。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登记、注册等的相关手续。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家对外投资的相关政策,本次投资须通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南京市商务局核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信息: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出资方式:现金

股东及持股比例:汇鸿香港占100%

项目公司尚未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以最终注册核准为准。

(二)投资项目信息:

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在缅甸仰光投资1000万美元建设年生产能力500万件服装生产基地。

项目建设期:2年

(三)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转型,劳动力成本和相关生产要素价格大幅上升,国内纺织服装业的低成本优势逐渐丧失,面临激烈的价格竞争、国内产能严重收缩,大批外贸服装订单被转移到东南亚的低成本地区,外贸企业的发展空间被大幅挤压。

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进行国际产能合作,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投资服装项目,建设生产基地,打造优质的国际化供应链条。

纺织服装是汇鸿集团的传统优势产业,2016年出口额约12亿美元,占集团出口总收入的44%。投资建设东南亚海外服装生产基地,既是业务板块建设需要,又是适应市场变化趋势。汇鸿集团现代外贸产业发展实践中,缺少生产基地和东南亚生产基地,都导致了市场丢失、订单流失和客户流失等问题。

建设东南亚生产基地,不仅是保市场,保客户,更是完善供应链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要素成本,提升竞争力的要求,还可以间接享受发达国家给予东南亚国家的关税政策优惠待遇。是利用汇鸿集团现有资源,布局新兴市场,深化国际化运营,向跨国经营转变,是汇鸿集团实施全球化战略的一部分。

2、缅甸的投资环境

缅甸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2012年开始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在对外进出口、金融、土地等各方面为外资企业提供方便,推行MIC免税进出口政策,政府逐步加强电力、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一些外商投资的帮助支持下取得卓有成效的发展,为外商投资创造了较好的硬件基础。

项目所在地仰光地处缅甸最富饶的伊洛瓦底江三角洲,是缅甸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约为720万人,劳动力充足,目前已有600家服装企业,工人人数约为40万人。

缅甸是日韩、欧盟、加拿大提供关税优惠的受惠国之一。在缅甸投资的外资企业,还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缅甸设立服装生产基地,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供应链体系,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地缘政治风险、经营管理风险、项目建设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地缘政治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运营时,秉承合作共赢的基本理念。同时将加强对缅甸政策、法规、民俗的了解,并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工会保持密切联系、沟通,正确把握时局走向及对政策的理解。

2、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将设立完善、规范的财务监督和公司管理制度,初期从中国派驻相关管理人员,同时逐渐培养合适的当地管理人员。充分利用国际结算有效手段,运用好金融工具,通过锁定汇率等方式,规避汇率风险。认真研究国家鼓励“走出去”信保优惠政策,准确投保信用险,保证投资安全。

3、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将选择有资质、了解当地情况的施工建设公司合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动态评估、调整建设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柬埔寨服装

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服装业务供应链架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或“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汇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香港”)进行增资,汇鸿香港用增资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在柬埔寨金边投资设立服装生产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汇鸿香港全面负责柬埔寨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管理工作。

合资公司由汇鸿香港和黄礼贺先生共同出资,投资额为200万美元。其中,汇鸿香港出资170万美元,占比85%,黄礼贺先生出资30万美元,占比15%。

项目公司设立在柬埔寨金边,项目投资额为200万美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柬埔寨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登记、注册等的相关手续。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家对外投资的相关政策,本次投资须通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南京市商务局核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柬埔寨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黄礼贺先生,中国香港居民,彩新(柬埔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新公司”)董事长。黄礼贺先生在柬埔寨经营服装生产企业十多年,有丰富的服装生产管理经验。

彩新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柬埔寨金边,主要从事针织和梭织女式时装服装的生产,公司与彩新公司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信息:

为实施柬埔寨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将设立以下子公司:

1、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出资方式:现金

股东及持股比例:汇鸿香港:85%;黄礼贺先生:15%

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以最终注册核准为准。

2、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出资方式:现金

股东及持股比例:合资公司100%持股。

项目公司尚未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以最终注册核准为准。

(二)投资项目信息:

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在柬埔寨金边投资200万美元建设年生产能力235万件服装生产基地。

项目建设期:2年

(三) 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转型,劳动力成本和相关生产要素价格大幅上升,国内纺织服装业的低成本优势逐渐丧失,面临激烈的价格竞争、国内产能严重收缩,大批外贸服装订单被转移到东南亚的低成本地区,外贸企业的发展空间被大幅挤压。

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进行国际产能合作,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投资服装项目,建设生产基地,打造优质的国际化供应链条。

2、柬埔寨的投资环境

柬埔寨(王国),旧称高棉,位于中南半岛。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国土面积181035平方公里,人口约1600万。服装加工业是其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占全国出口商品总额的78%。根据柬埔寨关务总局数据,柬埔寨2016年成衣与鞋类出口达73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7.2%,其中销往欧盟和美国的服装、鞋类产品占出口额的65%。

如今柬埔寨正处在同我国改革开放初期阶段,劳动力极为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同时还享受欧盟、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给予的零关税优惠政策,纺织服装加工业优势明显。

本项目的所在地金边,是柬埔寨服装厂主要的聚集地之一。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柬埔寨设立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有助于公司完善服装业务供应链体系,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地缘政治风险、经营管理风险、项目建设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地缘政治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运营时,秉承合作共赢的基本理念。同时将充分了解柬埔寨的相关政策、法规、民俗,并与当地相关部门、工会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新政。

2、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将设立规范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初期从中国派驻相关管理人员,同时逐渐培养合适的当地管理人员。利用保险、银行保理等工具减少信用、人身、财务、汇率等经营风险。

3、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将选择有资质、了解当地情况的施工建设公司合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动态评估、调整建设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2017年固定资产折旧额102万美元(折人民币约670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320万元人民币。

一、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使固定资产分类和披露更加规范,公司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以核算上述固定资产,并相应增加该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公司下属五级子公司Nordic Brisbane Ltd. 于2016年9月28日转入一艘12,500吨多用途重吊船(船壳号HCY-167),根据公司现有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分类管理规定,只能将上述固定资产纳入“其他设备”类,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为3%。

该船舶属于多用途船的类别,按其建造工艺及技术条件,船舶的经济寿命可达20-30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多用途船的强制报废船龄为34年以上。从对公司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期限来看,其实际寿命普遍长于原“固定资产——其他设备”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使固定资产分类和披露更加规范,公司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以核算上述固定资产,并相应增加该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

变更前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变更后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三、 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按照目前的船舶建造工艺及技术条件,船舶的经济寿命达20-30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多用途船的强制报废船龄为34年以上。从对公司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期限来看,其实际寿命普遍长于原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根据多用途重吊船实际建造用钢量及目前废钢价计算,该多用途重吊船废钢残值已达船舶原值的5%。根据《会计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因此,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原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了添加,将 “船舶”作为新的类别而不是原先归口于“其他设备”。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能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四、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2017年固定资产折旧额102万美元(折人民币约670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320万元人民币。

五、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影响

假设公司采用新的会计估计,由于该多用途船于2016年9月28日转入,因此对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无影响,减少2016年固定资产折旧额27万美元(折人民币约170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80万元人民币。

六、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固定资产——船舶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变更对2017年度汇鸿集团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预计影响数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 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6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汇鸿香港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汇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香港”)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为12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以实际登记汇率为准),增资金额用于增加汇鸿香港注册资本金,增资后汇鸿香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投资建设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服装业务供应链架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缅甸建立服装生产基地。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汇鸿香港增资,汇鸿香港用增资资金在缅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负责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管理工作。项目公司设立在缅甸仰光,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美元,汇鸿集团全额出资,汇鸿香港具体投资实施。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投资建设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投资建设柬埔寨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汇鸿香港进行增资,汇鸿香港用增资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在柬埔寨金边投资设立服装生产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汇鸿香港全面负责柬埔寨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管理工作。

合资公司由汇鸿香港和黄礼贺先生共同出资,投资额为200万美元。其中,汇鸿香港出资170万美元,占比85%,黄礼贺先生出资30万美元,占比15%。

项目公司设立在柬埔寨金边,项目投资额为200万美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投资建设柬埔寨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使固定资产分类和披露更加规范,公司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以核算上述固定资产,并相应增加该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认真阅读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新增固定资产船舶类别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3.5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8.37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提供34.15亿元担保,期限自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截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担保明细为: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

(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

(八)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

(九)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

(十)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

(十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

(十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五)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11-2018.9.1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5-2018.9.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三)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1-2018.8.2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25-2018.9.2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五)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4-2018.9.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六)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25-2018.9.2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七)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4-2018.9.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八)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30-2018.9.3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九)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7.27-2018.4.2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再其被清偿时确定。

(十)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14-2018.9.1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十一)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9.4-2018.9.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十二)被担保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8.17-2018.8.16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2016年12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1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7年1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15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7年1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1,500万元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8.37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0.89亿元的22.7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981 公司简称:汇鸿集团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