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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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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学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正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正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力驰雷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驰雷奥”)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力驰雷奥股东钟亚锋、林雪平、洪子林签署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出资12,538.80万元收购钟亚锋、林雪平、洪子林持有的力驰雷奥54%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力驰雷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截至2017年9月30日,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力驰雷奥股票474.9万股,占力驰雷奥总股本的47.49%,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9月11日,公司收到子公司力驰雷奥的通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力驰雷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388号),力驰雷奥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力驰雷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公司将根据协议继续收购标的公司6.51%的股份。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学真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学真主持,出席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薛曙光等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156,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1881.1万元变更为21865.5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已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

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66,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6年4月28日,授予对象144人,授予价格为18.52元/股,实际授予数量251.3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薛曙光、王道敏、徐骏奇、岳阳华、许学军、李一鸣、黄必虎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鉴于公司在2016年6月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7年5月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8,34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公司应对薛曙光、王道敏、徐骏奇、岳阳华、许学军、李一鸣、黄必虎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8.985元/股,回购数量为156,000股。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2.84%,占总股本的0.07%。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单位:万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881.1万股股变更为21865.5万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薛曙光等7人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薛曙光等7人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15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八、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6,000股,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8,811,000股变更为218,655,000股,注册资本将由21881.1万元变更为21865.5万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6,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6,0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218,811,000股减至218,655,00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猛主持,出席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7年第三季度,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薛曙光等7人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15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17年三季度报告》;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3158 公司简称:腾龙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