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树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商业票据增加未转付所致;

2、应收账款:主要是本报告期末新能源车辆补贴未到位影响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本报告期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主要是本报告期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账款:主要是本报告期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本年度支付上年预提的工资兑现所致。

8、应交税费: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9、应付利息:主要是本报告期融资增加造成的计提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到期归还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是本报告期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报表项目列示变更所致;

2、销售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减少影响相应费用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汇兑损益变动较大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美元远期合约于本年年初终止所致;

6、投资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远期结售汇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7、其他收益:主要是本年度根据会计政策变更政府补助重分类所致;

8、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政府补助重分类所致;

9、所得税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票据保证金到期收回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票据保证金金额较大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委托理财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报告期收回龙兴投资款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长期资产较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委托理财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对子公司增加投资所致;

7、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7—04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7—04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7-04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本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5、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10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该变更对公司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17-043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