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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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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易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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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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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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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是因为公司收到第一笔搬迁补偿款所致(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7月1日披露的临2017-023号《关于签订土地收储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司名称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易从

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7-05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宾纸业”)于2017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17-047),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宜宾纸业股份(即39,776,583股,占宜宾纸业总股本的37.77%)无偿划转至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公司今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通知,本次无偿划转已获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将该事项转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审议。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尚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划入方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事项无异议后才能生效。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