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47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将自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24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分别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电子直销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场外基金份额。场内将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代理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

鉴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完成系统改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本基金在前述系统改造完成前暂不开放场内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场内赎回业务开放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销售网点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份额不设上限,但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9、投资者在当日(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T+2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认购申请提交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结果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相关信息披露媒介,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2、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可能还将适时调整或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调整或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或021-60366818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或021-60366818咨询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6、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1)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

(2)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来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包括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4)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①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

②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本基金的账户如仍持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账户持有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因此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具有到期日风险;

③持仓组合品种变现时,由于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或头寸持有集中度过大导致未在合理价位成交,存在变现损失风险;

④股指期货设置了涨跌停板限制,本基金的账户中股指期货持仓可能无法平仓,存在流动性风险;

⑤交易所设置了持仓限制,本基金的账户中股指期货持仓超过限制比例,会被交易所或期货公司强行平仓,存在强行平仓风险;

⑥交易所设置了强制减仓限制,本基金的账户中股指期货持仓符合交易所强制减仓范围的,存在强制减仓的风险。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圆信汇利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代码

501051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下转54版)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