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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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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述交易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过去12个月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累计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的余额为人民币11.12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加上即将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该等授信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该等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在过去12个月与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累计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的余额为人民币11.12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加上即将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应当予以披露。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普通股股份比例为29.16%,为本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受光大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行的关联法人,本行与该等企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普通股股份比例为29.16%,为本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受光大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行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12日,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为北京,法定代表人为唐双宁,注册资本为600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截至2016年末,光大集团合并总资产人民币43,622.11亿元,合并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35亿元,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541.89亿元。

过去12个月内或即将与本行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的光大集团下属企业(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主体除外)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控”)成立于2009年6月8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6层1600,法定代表人为杜建军,注册资本为15亿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与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顾问、资产并购、资产受托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6月末,总资产343,331.97万元,净资产214,809.65万元,营业收入16,706.46万元,净利润9,954.11万元。

2、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曼”)成立于2016年6月8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扬路707号二层西区,法定代表人为陈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6月末,总资产人民币185,323.1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7.65万元,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人民币-27.65万元。

3、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云付”)成立于2015年4月16日,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8层,法定代表人为薛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经营范围为:从事金融数据处理与分析,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计算机软件、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组织文化意识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截至2017年6月末,总资产人民币314,928.4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1,213.51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8,411.3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75.74万元。

4、光大绿色环保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绿色环保”)成立于2015年12月24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法定代表人为蔡曙光,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经营范围为:资源再生、节能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不含限制性和禁止性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监理(涉及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17年6月末,总资产人民币5,721.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16.13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938.9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8.78万元。

5、光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置业”)成立于1992年12月9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法定代表人为王荣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国内外饭店经营管理、物业投资经营管理;房屋租赁;旅游咨询;餐饮服务;收费停车场库。截至2017年6月末,总资产人民币27,086.5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1,714.03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7,024.9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61.60万元。

6、光大幸福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幸福”)成立于2017年5月3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1307-7,法定代表人为李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经营范围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6月末,总资产人民币19,998.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9,998.39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关联交易的名称和类别为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本行对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在过去12个月与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累计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的单笔授信额度不超过授信时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不需要单独披露,经本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本行按照对客户授信一般商业条款与关联法人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以上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的单笔授信额度不超过授信时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本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即可执行,不需要本行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审批,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截至2017年10月31日本行在过去12个月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累计发生或即将发生的6笔授信类关联交易(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行对光大集团下属企业进行授信的事项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2、该等关联交易,已经本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依法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

乔志敏 谢 荣 霍霭玲 徐洪才 冯 仑 王立国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2017-0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稿)作进一步的修订。

本次修订共计5条,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修订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依据上述内容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