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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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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要合法 投资勿盲目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弘文

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投资理财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受限于金融知识的缺乏,大家又急于为手头资金保值增值,这就为非法投资咨询诈骗提供了机会,在高利率、高回报等诱惑下,很多人受骗且被骗金额较大。

一个典型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例是:2008年以来,殷某某组织一个10余人的团队,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先后在上海、南昌、武汉、深圳等地设立16个工作站,与当地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合作,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及举办证券投资报告会的形式进行营销,招收投资者参加其举办的培训班,在收取费用后推荐股票,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该团队建立门户网站,并在知名网站开设专栏,分析形势,推荐板块及个股,通过荐股方式收取会员费,招收会员1000余人;此外,还通过开发制作及出售“选股软件”牟利。刘某于2010年3月成立公司,在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单独或者与殷某某合作,从事上述非法证券活动。2011年11月,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殷某某、刘某等5名被告人1年零6个月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20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

上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例中,违法机构和人员利用了公开宣传、电话营销、举办培训班、资深专家、网络诈骗、高科技炒股软件等多重陷阱,对投资者进行诱骗洗脑。不法机构或个人通常会利用广播电视等证券节目包装出所谓的 “证券专家”,以“免费诊股”或“送黑马股”为诱饵,骗取会员费、服务费等;雇佣专人进行撒网钓鱼式电话营销,以提供代客操盘、保证高额收益为由,骗取咨询费或收益分成;通过夸大甚至捏造宣传“炒股软件”超强荐股能力,诱使投资者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建立联系,骗取“信息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等到投资者发现上当受骗,要求退费赔偿时,通常都是无法联系或者人去楼空。

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免费诊股”、“送黑马股”、“内幕消息”、私募基金为幌子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欺诈投资者的案例不断增多,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轻信所谓的“专业机构”和“内幕消息”,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格,明确对方身份,选择合法机构和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