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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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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8月19日证监许可[2010]1134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一是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二是全球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内容。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1年3月3日

二、 基金的名称

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

三、 基金的类型

基金中基金(FOF)

四、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通过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投资,运用“核心-卫星”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严格遵守投资纪律,追求基金长期资产增值。

五、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通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公募基金(包括ETF),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和挂牌交易的股票,以及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等用于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为:本基金的基金投资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6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六、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采用“双重配置”策略。第一层是大类资产类别配置. 第二层是在权益型资产内的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的配置. 权益型资产包括股票型基金和股票。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如图1所示。

图1:中银全球策略基金(FOF)“双重”配置策略示意图

(1)大类资产配置——资产组合配置策略(Asset Allocation)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层面将贯彻“自上而下”的资产组合配置策略,通过分析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借助基金管理人宏观经济量化的研究成果,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基金资产配置长期比例。

本基金同时关注宏观经济的动态变化和市场趋势,根据盈利增长,流动性,估值水平, 投资主体行为,市场情绪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结合运用联储模型(Fed Model)积极地调整各类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例, 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2)权益类资产配置——核心—卫星资产配置(Core-Satellite)

本基金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采用“核心—卫星”资产配置. “核心—卫星”投资策略将组合资产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核心"组合, 该组合一般是运用低成本高流动性的指数型产品,有效低价简单快速地实现全局跟踪,区域侧重,行业轮动和风格转换等策略,获得被投资市场和行业的平均收益,合理有效地分配核心资产(Achieve Beta/region/sector/style allocation); 另一部分为"卫星"组合,该组合一般采取灵活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各类主动化管理的基金或特定股票,力争追求投资超额收益(Maximize Alpha)。“核心—卫星”资产配置将主动投资策略与被动投资策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指数化投资低成本、快速简单,低非系统性风险和主动化投资获取超额收益可能的优势,有效地实现区域配置,行业配置、投资风格转换和资产增值,利用"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的低相关性进一步分散和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本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在权益类资产投资中,核心组合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卫星组合的比例不超过50%。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和产业周期, 股票市场估值、市场投资主题和风格转换, 以及市场整体的波动水平, 基金管理人将对核心—卫星之间的资产配置进行评估和调整。

2.核心投资策略

在核心组合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跟踪全球主要市场指数低成本的ETF等指数化投资工具,以获得所投资市场和行业平均收益。

(1)实现核心投资策略具体步骤:

1)根据各主要资本市场和行业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中的占比和权重,初步设定本基金“核心”组合在各主要资本市场和行业的投资比例;

2)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全球各区域及产业短、中、长期发展走势的分析和预期,调整“核心”组合在各主要资本市场和行业的投资比例;

3)基金管理人在前述配置比例基础上,从投资品种库中选择代表性强,跟踪质量好、流动性高和低费率ETF或指数型基金实现“核心”配置。

(2)精选指数型基金(包含ETF)保证核心投资策略的实现:本基金根据以下指标精选指数型基金:

1)基金的长期表现和跟踪效率;

2)基金所跟踪指数和市场的代表性;

3)基金的流动性;

4)基金的费率;

5)基金管理团队的经验,长期表现和稳定性。

3.卫星投资策略

在卫星组合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主动化管理的股票型基金或股票,追求超越市场平均收益。

(1) 实现卫星投资策略具体步骤:

1)本基金管理人深入研究全球范围内不同市场的有效性,区域增长,行业周期,投资风格和主题等因素,寻找具有超额投资收益的市场或行业,分析基金投资此类市场和行业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行性,最终定位“卫星”策略投资的市场和行业.

2)根据“卫星”策略投资的市场和行业,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主动选择最优和最有代表性的主动化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在符合资产配置决策基础之上,结合投研团队的研究分析成果,运用最优化技术实现“卫星”组合配置。

(2) 实现卫星投资策略的投资手段:

1)主动化基金投资策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主动型基金

本基金首先挑选出业绩突出、评级优秀和流动性强的适选基金;然后运用基金分析评价体系深入分析基金的业绩、投资风险、风格和技巧,根据分析结果再次精选基金确定备选基金;最后综合评价备选基金的管理公司、投研团队、投资理念和投资流程等确定主动化管理基金。

I 定量分析确定适选基金

对于同类基金,本基金根据第三方评级机构(如晨星、理柏等)对基金的评级、基金风险调整后的收益(IR, Sharpe)、基金的规模和流动性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对基金进行初步筛选并确定适选基金。

Ⅱ深入定量分析确定备选基金:

运用基金分析评价体系,对适选基金进行表现分析、归因分析、风险分析和风格分析,再次精选基金,保证备选基金业绩稳定、风险可控和投资风格一致。

-基金的表现分析(Performance Analysis):分析并确认基金绝对和相对表现优于同类基金平均水平;

-基金表现的归因分析(Attribution Analysis): 深入了解基金投资流程和分析管理人投资技巧(择时和选股能力);

-基金的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 确认基金总体投资风险水平适当可控,分析风险的来源;

-基金的投资风格分析(Style Analysis):确认基金的投资风格与其宣称的投资风格相符并长期保持一致。

Ⅲ定性分析精选基金:

通过对每只备选基金进行电话会议、正式拜访和对其主要客户的问卷调查,在充分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产品和投资团队的基础上,最终选择投研团队稳定、投研实力突出、风险内控制度完备和长期可查业绩良好的基金。

-基金公司(organization):公司历史、规模和管理者,股东结构、产品种类、竞争优势、主要客户和法律纠纷;

-基金产品(fund information): 成立时间、投资理念、费率水平、资产增长、客户分布状况和投资限制等;

-投资流程(Investment process): 基金决策机制、业绩增长模式(依靠人员还是依靠流程)、投资人员和研究人员的权责划分、研究优势、信息来源和独立研究机构和卖方机构研究支持等;

-投资团队(Investment team): 团队结构和稳定性、成员职责和从业经历、团队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备选基金的基金经理管理其它基金的状况;

-风险控制(Risk control):公司风控体系、流程、员工风险意识、风险事故汇报路径和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从下至上重视公司基本面,应用合理的价格投资成长的理论,精选投资股票。

在股票投资方面, 本基金对蓝筹股和具有“中国概念”的上市公司进行分散投资,既可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收益,又可更好地分散单一国家风险. 在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采用从下至上重视基本面的方式, 首先根据量化指标构建初选股票池,然后应用以合理的价格投资成长的理论(GARP theory)对备选股票再次筛选,最后对每只入选股票进行精选.

建立初选股票池:根据公司增长性、估值水平指标、盈利质量、价格趋势, 规模,流动性,分析师的市场预测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对股票进行初步筛选,建立初选股票池。

应用以合理的价格投资成长的理论(GARP theory)对备选股票再次筛选:

一味强调价值可能会落入价格陷阱(Value Trap),过分追求成长可能会带来收益的不稳定。本基金专注于在价值和成长之间寻找投资机会,应用GARP theory,从初选股票池中选择那些具有价值优势又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公司。市赢率和增长之间的比率(PEG ratio)是我们考虑的重要指标。

精选入选股票:对每只入选股票进行严格的基本面分析,选择具备良好的产业前景、雄厚的企业竞争力、持续的增长潜力、稳健的财务品质、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市场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宏观基本面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微观层面分析相结合的投资管理决策策略,将科学、严谨、规范的投资原则贯穿于研究分析、资产配置等投资决策全过程。在认真研判全球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一级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在充分论证债券市场全球宏观环境和仔细分析利率走势基础上,充分借助外方股东强大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管理能力,借鉴其固定收益市场投资策略报告,依次通过平均久期配置策略、利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及类属配置策略自上而下完成组合构建。在投资实践过程中,本基金将灵活运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跨市场套利策略、跨品种套利策略等积极的战术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资产定价偏离或市场不平衡等来实现投资组合的增值。本基金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将认真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投资风险。

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在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时,将在对这些金融衍生品对应的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数量化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避险、套利或其它适当目的交易组合,并严格监控这些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本基金使用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得用于投机以及放大交易,同时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 投资决策依据和流程

1、投资决策依据

(1)本基金投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全球宏观经济、各区域经济体发展趋势、各国宏观政策取向和微观经济运行环境以及证券市场走势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QDII研究团队包括宏观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基金分析师、债券分析师和数量分析师,其分别完成其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4)投资风险管理团队对于投资组合风险评估的报告和建议。投资团队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5)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由基金管理人组成投资团队,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是:在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实行投资总监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1)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开会一次,根据投资绩效评估报告和风险与回报评价等资料,在充分讨论全球、区域和国家宏观经济、产业经济以及固定收益市场的基础上,评估并审核资产配置方案和投资建议,确定核心投资对象、范围和禁止投资的事项,决定投资策略等重大投资事项;

(2)QDII基金经理: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基金投资组合的计划、实施、跟踪、调整和日常管理等。

在投资过程中,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QDII基金经理和投资队伍各职能小组的工作关系参见图2:

图2: QDII投资决策机制和投资管理流程

3、 投资流程

(1)研究分析: 该部分主要由QDII研究团队完成. 通过内部调研和参考外部研究报告,对宏观经济,区域经济,行业和市场走势提出研究报告并对资产配置、备选基金,股票和债券提出建议;建立并运用预测模型和风险管理模型测算组合预期收益风险;搜集整理历史数据, 模拟测试和论证新投资方法,策略和模型.

(2)投资策略: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各项研究结果定期对资产长期战略配置, 短期调整,及核心—卫星资产配置进行决策,审定月/季投资业绩分析报告, 对整体战略和主要投资原则进行评估和调整.

(3)组合构建: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和研究分析结果, 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 运用风险管理模型合理配置大类资产和核心—卫星资产配置, 建立投资组合方案.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 交易员在确认交易指令无误后将交易指令发送给境外全球交易平台或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交易结束后,交易员负责打印当日的交易指令成交单,QDII基金经理和交易部总经理分别签字后归档保存.

(5)风险绩效评价:风险管理团队负责本基金的风险绩效评价. 风险绩效评价分为事前风险监控和事后归因分析. 事前风险监控主要是监控重要风险指标,有效控制组合风险.主要监控指标包括事前跟踪误差(Ex-ante Tracking error), 绝对风险(Total risk), 系统风险指标(Beta)、 非系统风险指标(Specific risk)、风险调整后的绩效指标(IR, SHARPE). 事后归因分析对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风格选择,基金,股票和债券选择等因素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分析。该评估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基金经理, 为其调整投资风险,调整资产配置和个股个券提供依据。

(6)组合调整: 根据风险绩效评价和市场环境变化, 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中的资产配置和个股个券进行调整。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7)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8)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基金中的基金(FOF, Fund of Fund);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的子基金。

(9)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不得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若基金超过上述(1)-(9)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2、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3、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4、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本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5、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6、禁止行为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购买不动产。

(2)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 购买实物商品。

(5)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6)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9)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0)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11)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12)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7)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8)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除非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禁止,本基金可以投资境外托管人发行的金融产品。

若因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基金投资限制中任何限制规定被修改或取消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七、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60%×MSCI 所有国家世界指数(MSCI All Country World Index)+40%×美国3月政府债券(US 3-Month T-Bills)收益率。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指数(MSCI)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一系列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作为投资基准最为广泛应用的指数,目前有2000多家国际机构投资者采用MSCI指数作为基准。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所有国家世界指数(MSCI AC World Index)涵盖48个国家地区市场,约2400只股票,其中新兴市场占有大约12%的权重,美洲市场的权重约为50%, 欧洲市场权重约为25%,亚洲市场权重约为20%,金融、信息、能源和工业板块在指数中的权重较大,均超过10%。指数可以代表其所覆盖市场约平均85%的市场份额。

本基金采取60%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所有国家世界指数与40%美国3月政府债券收益率之和作为基金的投资业绩比较基准。指标范围已涵盖全球主要市场,包含48个国家地区市场,充分反映全球股市综合表现,是市场中兼具代表性与权威性的指数。该基准不但涵盖了几乎整个全球市场,同时也是反映全球经济成长的良好指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八、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全球股票型基金。

九、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采用国际通用的具有权威性的行业分类标准。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在业绩披露中将采用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GIPS是一套确保公司表现得到公平报告和充分披露的投资表现报告道德标准。

1、在业绩表述中采用统一的货币;

2、按照GIPS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

3、如果GIPS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明其差异;

4、对外披露时,需要注明业绩计算标准是符合GIPS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3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一、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含境外投资顾问收取的费用;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

7)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所投资基金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及在境外市场开户、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8)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直接有关的费用;

10)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至新基金托管人以及由于境外托管人更换导致基金资产转移所引起的费用;

11)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相关手续费、汇款费等;

12)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3)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过错无关的、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并代表基金进行的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4)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5)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 M为认购额、申购额;1年指365天,2年730天,以此类推。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成立时间:2004年8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注册资本:1亿元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白志中(BAI Zhizh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超(WANG Chao)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SONG Funi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INSEAD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杨军(YANG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主管。2012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资深投资经理。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陈学林(Hsueh Lin Chen)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统一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凯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中银全球策略(QDII-FOF)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3月至今任中银标普全球资源等权重指数(QDII)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中银全球策略(QDII-FOF)基金基金经理。具有15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唐华(TANG Hua)先生,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杨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2016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0.9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61万亿元,增幅14.2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11.7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27万亿元,增幅12.13%。负债总额19.3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47万亿元,增幅14.61%,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5.4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3万亿元,增幅12.69%。

核心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积极消化五次降息、利率市场化等因素影响,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323.89亿元,较上年增长1.5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85.09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上年提升0.83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回报率1.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4%,净利息收益率2.20%,成本收入比为27.49%,资本充足率14.94%,均居同业领先水平。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1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十四、 境外托管人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办公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法定代表人:Gerald L. Hassell (Chairman & CEO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股东权益: 400亿美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托管资产规模: 31.1万亿美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信用等级: Aa2评级(穆迪),AA-(标普)(截至2017年6月30日)

十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联系人: 王佺

网址: www.icbc.com.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 姚健英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 赵树林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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