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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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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10月 28日召开了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 6月27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28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拟延长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28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拟延长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10 月 28 日召开了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 6月27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28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拟延长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28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拟延长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公告编号:2017-078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三楼培训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

至2017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1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17年11月20日14: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熙、李伟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3300

电话:0572-5137669

传真:0572-5136689

邮箱:ue-ir@uechairs.com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控股”)的股权质押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永艺控股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7,35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1%,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2、质押股份为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期限自2017年11月2日起。

3、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永艺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75%,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54,8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70.4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8%;永艺控股通过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289,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7%,未质押。

(注:

1、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和原质押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调整为25,304.479万元,上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置换银行存量融资。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永艺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投资与经营收入等;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永艺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