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8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强(公司现任董事)《关于减持奥特佳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王强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额不超过35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2%)。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强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强持有公司股票18,369,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王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总额不超过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12%;

4、减持期间: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

5、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6、王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强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对其持股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人所持认购股份总数的6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

2、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人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

3、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所持认购股份总数的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0的,则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王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强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王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持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五、其他相关说明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王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督促王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六、备查文件

1、王强的《关于减持奥特佳股份计划》。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