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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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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7-063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的通知:其于2017 年5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11,769,396股股票,增持比例达总股本的1.15%。至此,增持人贝因美集团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和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贝因美集团拟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1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7年4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6月9日期间,贝因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0,225,296股,占公司总股本1%,增持均价为人民币 13.70 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7年6月9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2、2017 年6月10日至 2017 年11月3日期间,贝因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5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增持均价为人民币9.96元/股。

四、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11月3日,贝因美集团累计增持11,769,396股,占上市已发行总股本的1.15%,未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本次增持前,贝因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38,083,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6%。本次增持完成后,截至2017年11月3日,贝因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49,852,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1%。

五、增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严格履行了与本次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贝因美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贝因美集团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