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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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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一期)国债
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一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207”,证券简称“贴债175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8年2月5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

两只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11月8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00”,证券简称“17巴安债”,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6.5%,债券期限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06”,证券简称“17中利G1”,发行总额1亿元,票面利率6.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定于2017年11月8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2601”,证券简称“17正通02”,发行总额6.1亿元,票面利率7.9%,债券期限5年,附第2、3、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

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将于2017年11月20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196”,证券简称为“贴债1740”,是2017年8月21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7年11月10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7年11月16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支付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等

九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11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721”,证券简称为“北京1508”,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15元。

二、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722”,证券简称为“北京15Z5”,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3元。

三、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723”,证券简称为“北京15Z6”,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元。

四、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724”,证券简称为“北京15Z7”,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4元。

五、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725”,证券简称为“北京15Z8”,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15元。

六、201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726”,证券简称为“北京15Z9”,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4元。

七、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68”,证券简称为“四川16Z4”,是2016年5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05元。

八、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972”,证券简称为“四川1608”,是2016年5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05元。

九、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76”,证券简称为“宁夏16Z4”,是2016年5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元。

十、本所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一、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1月20日除息交易。

十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七期)国债等

三十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七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2016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7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将于2017年11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7”,证券简称为“国债1037”,是2010年11月18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2元。

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0”,证券简称为“国债1310”,是2013年5月20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2元。

三、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24”,证券简称为“国债1324”,是2013年11月18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3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55元。

四、2016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7473”,证券简称为“河北1613”,是2016年11月1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38元。

五、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474”,证券简称为“海南16Z1”,是2016年11月1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42元。

六、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475”,证券简称为“海南16Z2”,是2016年11月1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1元。

七、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476”,证券简称为“海南16Z3”,是2016年11月1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9元。

八、2016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477”,证券简称为“海南16Z4”,是2016年11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9元。

九、2017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644”,证券简称为“广东1704”,是2017年5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65元。

十、2017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647”,证券简称为“广东1707”,是2017年5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65元。

十一、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165”,证券简称为“江苏1504”,是2015年5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05元。

十二、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702”,证券简称为“大连15Z5”,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8元。

十三、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703”,证券简称为“大连15Z6”,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6元。

十四、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704”,证券简称为“大连15Z7”,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4元。

十五、2015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705”,证券简称为“大连15Z8”,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15元。

十六、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706”,证券简称为“大连1505”,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3元。

十七、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707”,证券简称为“大连1506”,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6元。

十八、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708”,证券简称为“大连1507”,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元。

十九、2015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709”,证券简称为“大连1508”,是2015年11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95元。

二十、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710”,证券简称为“吉林1505”,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8元。

二十一、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711”,证券简称为“吉林1506”,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4元。

二十二、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712”,证券简称为“吉林1507”,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5元。

二十三、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713”,证券简称为“吉林1508”,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25元。

二十四、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714”,证券简称为“吉林15Z1”,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5元。

二十五、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715”,证券简称为“吉林15Z2”,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25元。

二十六、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716”,证券简称为“吉林15Z3”,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5元。

二十七、2015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717”,证券简称为“吉林15Z4”,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85元。

二十八、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718”,证券简称为“北京1505”,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2元。

二十九、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719”,证券简称为“北京1506”,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元。

三十、2015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720”,证券简称为“北京1507”,是2015年11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4元。

三十一、本所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十二、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1月20日除息交易。

三十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175”,证券简称“上海1704”,票面利率3.7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11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176”,证券简称“上海1705”,票面利率3.9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1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177”,证券简称“上海1706”,票面利率4.0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11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178”,证券简称“上海1707”,票面利率4.0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7年11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