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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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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8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不超过8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期分别运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运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运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的金雪球2017年第一期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情况

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一)理财服务

1、服务内容:公司就以其自有或管理资金的财富管理事宜委托民生银行提供综合财富管理服务,民生银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意接受该委托,并按公司需求制定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尽合理商业努力提供本次综合财富管理服务的预期收益目标并代为收取财富管理收益。

2、财富管理策略:保本并获得高于同期定期存款的收益。

3、财富管理方向:经公司与民生银行协商一致,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民生银行采用低风险投资策略,将公司委托资金配置民生银行审批同意的资产管理产品。

4、财富管理范围:货币基金、同业存放、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5、综合财富管理服务期限: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01月24日。

6、预期收益计算方式:

客户预期收益=委托资金×(财富管理服务基准收益率-托管费率-管理服务费率)×ACT/360-相关税费(如有)。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公司与民生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本协议项下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的风险主要受制于银行接受公司委托与授权代理公司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的融资客户的信用风险,例如债权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融资客户破产或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等,并受合作机构比如信托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履约风险的影响;

2、市场风险: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公司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公司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服务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委托资金不允许公司提前取出;

4、管理风险: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某个或某些财富管理产品或财富管理产品组合,一旦该等产品或产品组合被提前终止,则该等产品或产品组合的实际存续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存续天数,则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5、政策风险:如国家宏观政策(比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某个或某些财富管理产品或财富管理产品组合的财富管理、财富管理收益的获得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委托资金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6、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信用风险或政策风险等风险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会导致财富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延期支付;

7、流动性风险:在市场上可能存在某些财富管理品种的流动性不佳的情形,由此可能影响到委托资金财富管理服务收益的实现,如委托资金所认购的产品无法迅速变现或者变现时对资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的,都会影响委托资金运作和收益的实现;

8、其他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委托资金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

3、理财期限:

起息日:2017年9月11日,到期日:2017年10月11日,共一个月。

4、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4.4%。

5、产品收益计算方法: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本金×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365。

6、投资范围:

第一类: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第二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

第三类: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第四类: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在投资周期内封闭运作,投资者不能提取资金,带来流动性风险。在产品投资周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发生损失。

4、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及收益的延期支付。

5、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兴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无法实现全部理财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8、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兴业银行金雪球2017年第一期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2017年第一期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304款。

2、产品类型: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

3、理财期限:

起息日:2017年10月30日,到期日:2018年1月8日。

4、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5.10%。

5、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其它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2)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3)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证券公司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收益权)、证券公司回购的融资融券资产(收益权),基金、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6、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或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债务人、交易对手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客户将面临投资的收益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在投资周期内封闭运作,投资者不能赎回,带来流动性风险。在产品投资周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4、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

5、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及收益的延期支付。

6、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兴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9、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在前述理财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17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

4、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签订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5、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