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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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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11月9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兆易创新(代码:60398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14日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基金自2017年8月2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止。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2499号)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1月9日刊登了《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056,380.12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7年11月1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0日起(实际限制时点自2017年11月9日15:00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如超过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次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仅适用于嘉实快线货币A类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03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032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04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7年11月10日、11月1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