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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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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2版)

(二)授权基金管理人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考虑到自《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转型后的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转型后的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性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

(三)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次一日起,由《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综上所述,拟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针对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内容,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合同内容修订并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同意后,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35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2013 年1 月4 日起至2013 年1 月25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30日生效。

(二)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必要性

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看,为了优化基金的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放宽了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限制,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将有力于帮助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分享中国资本市场成长果实,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理财产品。

(三)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可以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变更基金类别、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以及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可行性

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主要是对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了修改,基金管理人在混合型基金方面拥有多年投资、运营、风控经验,相关系统不存在技术操作上的障碍。

另外本次转型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顺利执行。

四、本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预防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转型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转型方案议案。

(二)预防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五、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210588

传真:021-50509884

网站:www.scfund.com.cn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可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本基金将对可转债A份额(150164)、可转债B份额(150165)以及东吴转债(165809)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11月9日,可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可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可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的 3.33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可转债B份额的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可转债B份额的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可转债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 0.450 元有一定差异。

四、本基金可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可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可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可转债A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东吴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原可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东吴转债份额为跟踪中证转债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可转债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可能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情况。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东吴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继续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7年1月7日发布《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的公告》,根据《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故发布此提示性公告。

(2)在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该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4)如恢复办理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申购

(含转换转入)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7年2月23日发布《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的公告》,根据《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故发布此提示性公告。

(2)在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该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4)如恢复办理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