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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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的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70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的基本情况

为挖掘公司沉淀资产的市场价值、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创新性融资,经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友好润祺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友好优晟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友好商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两处商业物业)的全部股权最终转让给由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作为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以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7日和9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7-048号、049号、050号及059号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7日和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72号)和《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90号)(以下统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和9月21日对上述《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和9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7-054号、058号公告。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7日至9月20日连续停牌。

在上述公告中,公司对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二、终止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的原因

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对资产运作事项进行了多次磋商,积极推动本次资产运作的相关工作。本次资产运作旨在通过盘活公司优质存量资产,实现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创新型结构化融资,从而为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并为公司提升主营业务能力奠定基础。鉴于近期市场发行利率整体走高,在本次资产运作计划无法满足外部增信要求的情况下,相关资产运作不具备明显的融资成本优势,将会加重公司后续经营负担。考虑到继续推进本次资产运作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经公司与专项计划管理人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事项。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可使用的银行授信为4.31亿元,公司未来将继续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的议案》。

三、终止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