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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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热线: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6) 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吴季林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热线: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7) 名称: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联系人 :郭宝亮

电话 :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客服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18) 名称: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 :13911468997

传真 :010-92055860

客服热线 :400-623-6060

网址:www.niuiufund.com

19) 名称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 :021-50710161

客服热线 :400-821-0203

网址:暂无

20) 名称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传真 :010-62676582

客服热线 :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1) 名称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江辉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 :021-20539999

客服热线 :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2) 名称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电话:18600280556

传真 :010-89188000

客服热线 :4000988511/ 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23) 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热线: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4)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13466546744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5) 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三、注册登记机构

本基金A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人代表:周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本基金E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杨毅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189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俞伟敏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中国经济发展主线,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投资于行业成长性优良,个股盈利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权证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自上而下”地调整股票和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以“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为基础,精选优质行业中的优质个股来确定具有投资价值的证券品种。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以记分卡体系为基础。本基金在记分卡体系中设定影响证券市场前景的相关方面,包括宏观经济趋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绪等四个方面。本基金定期对上述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和评分,评估结果分为非常正面、正面、中性、负面、非常负面等并有量化评分相对应。加总上述四个方面的量化评分即可得到资产配置加总评分。本基金据此调整股票资产配置策略。

2. 行业配置策略

(1)经济周期与行业分析

各行业变动时,往往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可预测的增长或衰退的格局。这些变动与国民经济总体的周期变动是有关系的,但关系密切的程度又不一样。据此,可以将行业分为三类。

A、增长型行业

增长型行业的运行状态与经济活动总水平的周期及其振幅并不紧密相关。这些行业收入增长的速率并不总是随着经济周期的变动而出现同步变动,因为它们主要依靠技术的进步、新产品推出及更优质的服务,从而使其经常呈现出增长形态。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增长型行业,因为这些高增长的行业受到国民经济的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小。在经济高涨时,高增长行业的发展速度通常高于平均水平;在经济衰退时期,其所受影响较小甚至仍能保持一定的增长。

B、周期型行业

周期型行业的运行状态与经济周期紧密相关。当经济处于上升时期,这些行业会紧随其扩张;当经济衰退时,这些行业也相应衰落,且该类型行业收益的变化幅度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夸大经济的周期性。该类型行业的产品需求收入弹性一般较高。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和金融货币政策变化的研判,运用“投资时钟理论”,适度投资于不同经济周期阶段处于景气复苏以及景气上升阶段的行业。在经济复苏时,适度增加周期型的成长投资;在经济过热期,适度增加周期型的价值投资。

C、防守型行业

防守型行业的经营状况在经济周期的上升和下降阶段都很稳定。该类型行业的产品需求相对稳定,需求弹性小;经济周期处于衰退阶段对这种行业的影响也比较小;甚至有些防守型行业在经济衰退时期还会有一定的实际增长。

本基金将结合对经济周期的研判和投资组合在稳健收益和资本利得两类资本增值方式之间中长期的合理配比而适度投资于防守型行业。在经济衰退期,适度增加防守型的成长投资;在经济滞胀期,适度增加防守型的价值投资。

D、行业类型的识别

本基金分析某行业是否属于增长型行业或者是否属于周期型行业,主要利用该行业的历年统计资料与国民经济综合指标进行对比,具体而言是将某行业历年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进行比较:如果大多数年份行业增长率都高于国民经济综合指标的增长率,说明这一行业是增长型行业;如果行业的营业收入与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同向变化,说明这一行业很可能是周期型行业;如果行业的营业收入在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呈现不同方向和不同幅度变化时都保持相对稳定,说明该行业是防守型行业。

(2)增长型行业的具体识别

1、 行业生命周期

通常,每个行业都要经历一个由成长到衰退的发展演变过程。这个过程便称为行业的生命周期。一般来说,行业的生命周期可分为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处于幼稚期行业的上市公司因其较高的产品成本和价格和较小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往往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而且还可能因为财务困难而引发破产风险。因此本基金原则上不投资于幼稚期行业。

处于成长期的行业的上市公司增长非常迅猛,部分优势企业能够脱颖而出,企业的投资者往往也能获得极高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将积极挖掘处于成长期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处于成熟期行业的上市公司,行业增长速度降到一个适度水平,行业的发展可能难以与国民生产总值同步增长。但由于技术创新、产业政策、经济全球化等各种原因,某些行业可能会在进入成熟期之后迎来新的增长。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组合在稳健收益和资本利得两类资本增值方式之间中长期的合理配比适度投资于成熟期行业的上市公司。

处于衰退期行业的上市公司面临市场需求减少,收入利润增长停滞甚至不断下降的局面。因此本基金原则上不投资于衰退期行业。

2、 行业成长能力的考察

本基金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考察行业的成长能力:

A.需求弹性。一般而言,需求弹性较高的行业成长能力也较强。

B.生产技术。技术进步快的行业,创新能力强,生产率上升快,容易保持优势地位,其成长能力也强。

C.产业关联度。产业关联度是指产业与产业之间通过产品供需而形成的互相关联、互为存在前提条件的内在联系。产业关联度强的行业,成长能力也强。

D.市场容量与潜力。市场容量与市场潜力大的行业,其成长空间也大。

E.行业在空间的转移活动。行业在空间转移活动停止,一般可以说明行业成长达到市场需求边界,成长期也就进入尾声。

F.产业组织变化活动。在行业成长过程中,一般伴随着行业中企业组织不断向集团化、大型化方向发展。

3、 影响行业兴衰的主要因素

一个行业的兴衰会受到技术进步、产业政策、产业组织创新、社会习惯改变和经济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这些因素都会对行业在其生命周期上的发展轨迹构成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各行业兴衰发展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并积极投资于处于高速增长期的行业。

3.个股投资策略

个股投资策略是对于行业配置策略的具体落实。本基金将在行业配置策略的框架下,精选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在获取股票行业配置收益的同时,最大化个股投资收益。

(1)备选股票库

备选股票库由公司投资研究团队负责建立和维护。投资研究团队通过分析上市公司公告信息、上市公司所处行业考察、上市公司实地调研等,预测上市公司未来盈利成长前景,并据此申请将股票纳入备选股票库,履行股票入库审批程序;同时,根据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对备选股票库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

(2)个股的选择

在完成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以“优中选优”的思路选择优质行业中的优质公司进行投资。以上市公司的历史成长性和未来两年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包括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在内的财务状况、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评估,选择那些短期内利润增长速度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并有可能在中长期保持较高增长势头的企业进行投资。

在个股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挑选出符合基金投资规模和流动性需要的股票。本基金将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行业特征,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包括PE、PB、PEG、EV/EBITDA 等,与国内外同行业类似公司进行比较,排除股价被大幅高估的股票,主要投资估值处于合理水平或被低估的公司。

4.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判,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的久期进行积极管理。当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

5.权证及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透明度,选用该业绩标准能够较为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比较贴切地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29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7年9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前: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转型后: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业绩如下: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E类份额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LOF)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03月29日-2017年09月30日)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LOF)E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0月13日-2017年09月30日)

注:本基金自2015年10月8日起增加E份额,图示为2015年10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数据。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LOF)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01月13日-2017年09月30日)

注:本基金自2017年1月12日起增加C份额,图示为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数据。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到指定账户。基金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除管理费、托管费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刊登的《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重要提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7年9月2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股权变更。

2、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三) 更新了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托管人的信息。

(四)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的信息。

3、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五) 更新了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相关情形。

(六) 更新了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七) 更新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八) 更新了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截止日2017年9月30日。

(九) 更新了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自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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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