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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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4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金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6,011,479股,占公司总股份1,464,860,778股的29.08%。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67,0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5,871,8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0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23,283,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98%,反对2,727,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691%,反对2,72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13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建枢 王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