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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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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出售商品房的
关联交易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编号:临2017—044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出售商品房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林海涛先生的亲属因个人住房需要,拟购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凤凰”)开发的坐落于京口区东吴路以南镇江凤凰文化广场(和润苑)的住宅一套,其建筑面积为108.53平方米,交易价格为907,310.8元,付款方式为按揭。合同自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期房销售,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预收款,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过去12个月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林海涛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如下: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凤凰地产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和睿大厦的商业房产,包括商业用房401室、办公用房502室等15间及车位102个,交易价格为147,150,671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林海涛的亲属因个人住房需要,拟购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凤凰”)开发的坐落于京口区东吴路以南镇江凤凰文化广场(和润苑)的住宅一套,其建筑面积为108.53平方米,交易价格为907,310.8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次房屋购买方为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董事林海涛的直系亲属,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镇江凤凰开发的坐落于京口区东吴路以南镇江凤凰文化广场(和润苑)的住宅一套,其建筑面积为108.53平方米。

2、交易的权属状况: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拟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2、定价政策:本次交易的定价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审批的内部员工购房促销活动确定,林海涛作为公司董事,其亲属享受该促销优惠政策,优惠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上述交易金额为享受折扣政策后的实际成交价格。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该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赞成的独立意见,6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审批的内部员工购房促销活动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还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内部员工购买该商品房的促销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根本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林海涛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如下: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凤凰地产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和睿大厦的商业房产,包括商业用房401室、办公用房502室等15间及车位102个,交易价格为147,150,671元。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编号:临2017—045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张露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央路389号凤凰国际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汪维宏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周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授权副董事长汪维宏先生代为参加,公司董事姜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授权董事王烈先生代为参加;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吴小毓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政府收回东铁管巷A、C地块的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印凤梅、韦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凤凰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凤凰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