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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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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为完成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核查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3日起停牌。2017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现公司已完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工作,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开市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公司股票市盈率为133.24.,市净率为15.89,与电子元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偏高。股价波动异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二)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股票市盈率为133.24,市净率为15.89,与电子元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偏高。股价波动异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注意到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比较

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由于公司费用增加导致净利润水平略有下滑。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由于公司与其细分产品类型及应用类型不同,公司前三季度业绩表现并不如列示的可比上市公司。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和电源管理IC等半导体产品的研发设计,以及被动件(包括电阻、电容、电感等)、结构器件、分立器件和IC等半导体产品的分销业务。充分考虑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设计与分销业务两大体系,公司从两市上市公司中,选取如下9家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11月14日的市盈率情况如下表:

数据来源:Choice金融终端

从上表数据可见,截至2017年11月14日,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60.42,市盈率中位值为54.27;公司股票价格为43.42元,市盈率为133.24倍,公司市盈率较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中位值及平均值显著偏高。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进行自主研发的IC设计公司,持续开发新产品是公司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并加以充分的市场论证,使得公司新产品投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半导体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如公司不能及时准确的把握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对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4、代理权到期不能续约的风险

公司半导体分销业务主要为授权代理分销,随着移动通信等电子类产品市场的兴起,公司分销业务规模扩张迅速。目前,公司主要代理光宝、松下、南亚、乾坤、国巨、Molex等知名半导体生产厂商的产品,若上述原厂改变代理政策,在公司代理权到期后取消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导致公司代理权到期不能续约,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