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45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百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期收到童文丽女士的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华亚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个人简历
华亚君:女,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07月毕业于宁波市财政税务学院会计专业;2008年01月毕业于宁波工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1年7月至2005年7月,任浙江利时集团薪酬福利员;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任华茂集团人事主管;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专员;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宁波博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加盟总监助理;2012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人资中心主管;2017年4月至今任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目前,华亚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4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童文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鉴于童文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童文丽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童文丽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童文丽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名华亚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个人简历
华亚君:女,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07月毕业于宁波市财政税务学院会计专业;2008年01月毕业于宁波工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1年7月至2005年7月,任浙江利时集团薪酬福利员;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任华茂集团人事主管;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专员;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宁波博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加盟总监助理;2012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人资中心主管;2017年4月至今任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目前,华亚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4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4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30日
至2017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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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4-27718107;传真:0574-87679566;邮箱:IR@mobigarden.com.cn
(三)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00。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