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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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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版)

1、董事

杨屹峰先生,1970年2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大船舶系,高级经济师,从事船舶制造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工作几十年,对国际、国内造船行业的形势和发展颇有研究,经营管理经验十分丰富。1997年至今年任三泰船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工会主席。先后获得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乡镇企业家、泰州市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工作者、高港区十大杰出青年,泰州市十大经营者等荣誉称号。杨屹峰先生目前任发行人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2、监事

陶燕女士,1976年2月出生,毕业于口岸职业中学,政工师。1999年2月进入三泰船业工作,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部长等职务。陶燕女士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经验非常丰富,主要表现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她先后引进及培养多名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了企业技术中心,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高级管理人员

黄正东先生,1972年5月出生,毕业于扬州大学财务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1997年就进入了三泰船业工作,先后担任材料会计、总帐会计等职,1999年2月任成本管理部部长,主要负责财务、成本控制等工作。黄正东先生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节能技改等工作等方面。他先后获得了“先进核销员”、“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改造先进工作者”、“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黄正东先生目前任发行人财务副总。

刘勇涛先生,1968年1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学院热能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经理人。1989年任江西江州造船厂研究所所长,2003年加入三泰船业至今,任生产副总经理。刘勇涛先生致力于精益造船,通过他的努力,公司的钢板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产计划组织国内首创,由于此刘勇涛先生被列入了高港区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刘勇涛先生目前任发行人生产副总。

汪德庆先生,1967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在职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通过了信息产业部主持的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师证书考试,目前任发行人技术副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执行董事杨屹峰先生持有发行人88.16%的股份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勇涛持有发行人3.07%的股份,其他董监高无持股发行人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以上企业外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船舶配件制造、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海洋工程产品及配件制造、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营业收入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64,902.00万元、607,696.03万元、549,471.31万元和311,834.45万元。201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7.58%。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减少9.58%。2014年-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有一定波动性。

表5-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销售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船舶销售和钢结构销售,少量其他收入为房屋、软件及其他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船舶销售收入分别为431,891.48万元、473,433.16万元、368,488.07万元和208,883.7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76.45%、77.91%、67.06%和66.99%。由于目前造船业市场行情持续低迷,为了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不良影响,发行人始终坚持“保交船,降成本,增效益”的思路,严格控制生效订单量,不盲目生效订单,防止低谷期被船东抄底,以适应市场的波动。随着2016年发行人完工量的下降,发行人船舶销售收入有所减少。

近三年及一期,钢结构销售收入分别为127,021.22万元、131,019.63万元、168,867.00万元和95,906.7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22.49%、21.56%、30.73%和30.76%。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废料出售等,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5,797.00万元、2,756.06万元、8,336.31万元和1,995.74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1.03%、0.45%、1.52%和0.64%;而软件业务收入和房屋销售收入规模和占比较小。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503,531.05万元、544,002.39万元、507,967.20万元和289,006.91万元。2014年,公司营业成本较2013年增长123,453.25万元,增幅为32.48%,主要系钢结构销售业务的增加导致。2015年,公司营业成本较2014年增加40,471.34万元,增幅为8.04%。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减少36,035.19万元,降幅为6.62%。

3、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表5-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实现毛利润分别为61,370.95万元、63,693.64万元、41,504.11万元和22,827.5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0.86%、10.48%、7.55%和7.32%。

2016年末,发行人毛利润和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系2016年建造交付的船舶以附加值较低的散货船为主,而散货船毛利润相对于集装箱船、多用途船、化学品油轮较低,同时也有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上涨的原因。

九、发行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执行董事为决策机构、监事为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

发行人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2、执行董事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一人,不设总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3、监事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二)发行人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一直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规范公司的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发行人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设置了经营物资部、质量管理部、生产制造部、技术工艺部、总经办、财务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图:组织架构图

1、经营物资部

经营物资部内设经营科、供应科、仓储科,负责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物资管理和物资经营的职能部门。经营管理部对经营副总负责。

2、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内设船体科、机电科、舾装科,负责公司质量管理、计量管理以及理化焊接测试工作的职能部门。质量管理部对质量总监负责。

3、生产制造部

生产制造部内设计划外协科、生产车间、动力设备科,负责生产前准备、负责组织、协调控制公司的生产过程,指挥、调度各部门、科室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并负责船舶售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生产制造部对生产副总负责。

4、技术工艺部

技术工艺部内设船体科、机电科、舾装科、技术中心等。负责公司的规格书消化,编制产品建造工艺,现场施工技术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先进工艺的研究推广工作等。

5、总经办

总经办内设办公室,负责公司后勤保障、人事管理、安全保卫、基建等方面的工作。

6、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内设财务科、统计核算科、成本预控科,负责公司全面经济核算、成本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

十、相关机构、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发行人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十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

1、业务独立

公司自主开展业务活动,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独立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出资人。本公司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制订了相关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本公司的员工身份、资格、合同关系、制订的劳动人事制度、社会统筹等事项与出资人相互独立。

3、资产独立

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有公司资产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5、财务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方面已经分开,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

十二、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况。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2014年至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17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发行人会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17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7)第0106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下述财务数据及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6-1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注:根据财会[2012]13号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原则,发行人会计师在进行2016年审计公司时将核心子公司留抵增值税金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予以列示并对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2014、2015年“其他流动资产”、“应交税费”科目列示金额以及“流动资产合计”、“总资产”、“流动负债合计”、“总负债”发生变化。

表6-2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表6-3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6-4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表6-5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表6-6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如下变化:

(1)合并范围增加:

(2)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 流动负债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 / 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 = 营业收入 / 总资产平均余额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 / 总资产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摊销+固定资产折旧)/ (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总资产报酬=(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 / 期末净资产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管理层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情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其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总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811,001.08万元、966,435.42万元、785,118.92万元和811,465.07万元。2015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相较2014年末增加了155,434.33万元,增幅为19.17%。2016年末,发行人资产相较2015年末减少了181,316.50万元,减幅为18.76%。2017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较上一年度末增加26,346.15万元,增幅为3.36%。

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8.98%、80.37%、74.24%和76.05%,流动资产所占比例较大。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和预付账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存货和预付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8.16%、23.78%和19.95%。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存货和预付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9.99%、26.25%和13.95%.截止2017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存货和预付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9.41%、29.30%和10.91%。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1.02%、19.63%、25.76%和23.95%,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货币资金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分别为244,729.30万元、272,148.74万元、235,419.03万元和238,615.1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0.18%、28.16%、29.99%和29.41%。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和现金,其中银行存款占比将近100%。2016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15年末减少13.50%,变动幅度不大。2017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16年末增加1.36%。

表6-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2、应收票据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10,904.35万元、32,117.54万元、7,265.08万元和25,120.9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小,分别为1.34%、3.32%、0.93%和3.10%。发行人2016年末应收票据金额较2015年下降24,852.46万元,降幅为77.38%,主要系发行人通过转让或贴现导致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2016年末增加17,855.83万元,增幅为较大,主要系2017年1-6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119,913.47万元、192,803.83万元、109,551.08万元和88,503.4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79%、19.95%、13.95%和10.91%。2015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相较2014年末增加72,890.36万元,增幅为60.79%,主要是2015年发行人新接机动船订单预付原材料款项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2015年末下降了83,252.75万元,降幅为43.18%,主要系发行人2015年购买的主机、克令吊等设备2016年到货后冲减预付款所致。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16年末下降21,047.64万元,减幅为19.21%,主要系发行人预定的主机、克令吊、锚机系泊液压泵站、航行无线电集控台等设备逐步到货而新接订单量有所减少所致。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末,发行人金额较大的预付款的性质或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末,发行人金额较大的预付欠款单位包括泰州福星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泰州福海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船舶建造业务从技术设计、生产详细设计到采购订货、下料加工、安装调试一直到交船,周期为18个月左右。为配合船舶生产周期,发行人在船舶订单生效的同时就会与供应商洽谈设备生产计划并支付预付货款。

对于金额较小的材料设备,发行人在合同生效时首先支付20%左右的预付款,提货时再支付剩余的80%。对于金额较大的材料设备,合同生效时支付15%-20%的预付款,之后根据设备生产进度支付30%,剩余款项待供应商发货时开具3个月不可撤销信用证结算。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中占比16.69%的部分账龄超过2年。这主要是因为船舶的生产周期较长,为了保持连续加工生产的工序和工艺要求,发行人船舶订单的生产安排都保持在3年左右,故部分主要设备采购结算会导致有部分预付款的账龄在2年以上。

4、其他应收款

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39,327.60万元,较上年增加14,868.85万元,增幅为60.79%,主要是因为往来款和融资租赁保证金的增加。2016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14,13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5,193.72万元,降幅为64.06%,主要是因为往来款和融资租赁保证金减少所致。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6年末增加4,401.79万元,增幅为31.14%,主要系泰州福海钢结构有限公司用于承包部分船体钢结构加工制作的预借工程款增加的缘故。

2017年6月末,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如下所示: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系预借工程款、设备款等经营性其他应收,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小,具体划分标准及认定依据如下:

①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但不包括发行人以及发行人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非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出资金;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的资金。

②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是指: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应收款。

截止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全部为经营性往来,具体情况如下列示:

发行人在非经营性往来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流程。截止2017年6月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均履行了应有的内部审批程序。截止2017年6月末,发行人无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具体认定依据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2011年年度报告)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或资金拆借事项。若发行人未遵守承诺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假设违反承诺,债券受托管理人就该等事项及其是否影响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违反约定的行为督促改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该承诺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违反承诺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续)

5、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是子公司的原材料、在产品和开发成本。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为227,496.89万元、229,822.68万元、206,092.50万元和237,740.59万元,分别占总资产比重28.05%、23.78%、26.25%和29.30%。2016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15年减少23,730.18万元,降幅为10.33%。2016年末,未发现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7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较2016年增加31,648.09万元,增幅15.36%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末,发行人原材料主要是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建造船舶的五金、钢材、燃料等,主要分厂区类别存放,明细如下:

2017年6月末,发行人开发成本主要是子公司泰州市鑫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永安商住楼等楼盘,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子公司泰州市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三级资质。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平方米

注:三福苑原名永安商住楼。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是出于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造船人才的稳定考虑。鉴于上述房地产项目已满足了发行人船舶销售业的配套需求,未来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无新计划。

2017年6月末,发行人在产品主要是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在建的船舶以及泰州祥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软件开发成本等,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2,950.00万元、21,950.00万元、23,050.00万元和23,050.0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0.36%、2.27%、2.94%和2.84%。2015年,发行人较2014年增加19,000.00万元,主要是新持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9%的股权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5年增加1,100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增加对江苏金创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所致。2017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6年末无变化。

2017年6月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7、固定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49,581.97万元、145,594.27万元、166,057.65万元和158,654.7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8.44%、15.07%、21.15%和19.55%。2016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15年末增长14.06%。2017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16年末减少7,402.90万元,减幅为4.46%,基本保持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所拥有的房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30日,固定资产账面成本不高于可收回金额,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8、在建工程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71.41万元、807.13万元、905.02万元和905.02万元。201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14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来自于项目“200吨起重机”和“口岸20T吊车制作”的增加。2016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15年末增加12.13%,增幅不大,2017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16年末保持不变。

9、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永安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口岸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系统软件等。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3,605.47万元、13,242.49万元、11,932.14万元和11,719.1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68%、1.37%、1.52%和1.44%。2016年,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15年减少1,310.35万元,降幅9.90%,2017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16年末降幅1.78%基本维持不变。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480.52万元、1,328.74万元、292.33万元和0.00万元,占资产总额分别为0.06%、0.14%、0.04%和0.00%。2016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15年末减少1036.41万元,减幅78.00%,主要系最近一年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之前计提坏账准备导致的所得税时点性差异予以抵扣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的主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08,562.17万元、522,725.24万元、313,873.09万元和290,235.94万元。从负债结构上看,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320,562.75万元、328,723.33万元、213,046.78万元和193,739.46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比重为78.46%、62.89%、67.88%和66.75%。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1、短期借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9,700.00万元、20,434.44万元、39,757.21万元和26,001.11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37%、3.91%、12.67%和8.96%。201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4年末增加10,734.44万元,增幅为110.66%;2016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5年末增加19,322.77万元,增幅为94.56%,主要是随着新接订单的增加,发行人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船舶建造原材料购买的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2017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减少13,756.10万元,降幅为34.60%,主要系建行泰州市高港支行借款已到期偿还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和抵押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建行泰州市高港支行的933.9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汇兑损益,已在7月份进行了报表调整。

2、应付票据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6,497.93万元、102,648.61万元、18,788.18万元和41,019.2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6.49%、19.64%、5.99%和14.13%。201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14年增加76,150.68万元,增幅为287.38%,主要是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方式结算。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15年末减少83,860.43万元,减幅为81.70%,主要系发行人2015年采购原材料开立的银票在2016年到期兑付所致。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由于采购在建产品的材料及设备的原因,导致应付票据较2016年度末增加22,231.02万元,增幅为118.3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应付账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2,478.41万元、32,352.00万元、35,982.74万元和33,306.0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5.29%、6.19%、11.46%和11.48%。201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14年减少30,126.41万元,降幅为48.22%,主要系应付祥福工程装备公司等供应商的采购款减少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15年增加3,630.74万元,增幅为11.22%,主要系随着订单不断完工交付,加之发行人2015年在承接订单上更为谨慎,发行人2016年末手持订单数较2015年末有所下滑,故前期采购的主机、钢材等材料款有所减少。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16年度末减少2,676.67万元,减幅为7.44%。

2017年6月末,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应付账款的性质或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4、预收账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88,788.51万元、136,447.70万元、93,550.31万元和81,278.5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6.21%、26.10%、29.81%和28.00%。2016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较2015年末减少31.44%,主要系在造船业市场行情低迷的背景下,发行人坚持“保交船,降成本,增效益”的思路,不盲目接单,生效订单下降所致。2017年6月末。发行人预收账款较2016年末减少13.12%,主要系订单完成结转收益及生效订单下降所致。

发行人预收账款主要是预收的船舶款。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金额较大的预收账款的性质或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为280.40万元、19.7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7%、0.00%、0.00%和0.00%,占比较小。

6、其他应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8,388.83万元、34,355.67万元、24,215.03万元和10,377.4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95%、6.57%、7.71%和3.58%。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14年增加5,966.84万元,增幅为21.02%。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15年末减少10,140.64万元,降幅为29.52%,主要是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16年度减少13,837.61万元,减幅为57.14%,主要系向泰州祥福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截至2017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不含持本公司5%及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付款,公司其他应付的资金拆借款均无利息,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的性质或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7、应付债券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73,756.67万元、164,776.67万元、93,701.82万元和96,496.4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8.05%、31.52%、29.85%和33.25%。发行人子公司泰州祥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6年期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总额7亿元人民币。2015年,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73号”文核准,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减少71,074.85万元,降幅为43.13%,主要是发行人赎回企业债所致。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16年末增加2.98%。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应付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8、长期应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14,242.76万元、29,225.25万元、7,124.48万元和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49%、5.59%、2.27%和0%。2015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14年末增加了14,982.49万元,增幅为105.19%,主要是发行人新增民生金融租赁款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15年减少了22,100.77万元,降幅为75.62%,主要是公司按约定支付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款导致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16年末减少7,124.48万元,减幅为100.00%,主要系发行人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应付款都已支付完毕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1年6月,发行人与建信金融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合同编号001-0000106-001 融资本金3亿,期限6年、利率4.625%。2015年5月,发行人与建信金融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合同编号001-0000372-001 融资本金1亿,期限3年,利率4.275%。2015年3月,发行人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MSFL-2015-0317-S-HZ,融资本金3亿,期限3年、利率4.41%。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分别为402,438.91万元、443,710.17万元、471,245.83万元和521,229.13万元,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组成。

1、股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股本金额分别为5,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及5,700.00万元。发行人股本主要系杨屹峰先生和戚俊宏女士在公司成立之初分别认缴的4,500.00万元和500.00万元。2017年6月19日,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同意泰州林骏物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700.00万元,并已于2017年6月28日由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此项变更。此次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700万元。发行人股本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24%、1.13%、1.06%和1.09%,占比较小。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04,548.06万元、104,548.06万元、和104,548.06万元和138,848.0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5.98%、23.56%、22.19%和26.6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本公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2016年,发行人资本溢价为78,752.5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三福船舶工程公司股权增资、变更带来的资本溢价,2017年6月末,资本溢价较2016年末增加34,300.00万元,主要系泰州林骏物资有限公司增资所致。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林骏物资增资70,000.00万元,已于2017年6月28日增资35,0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计入资本溢价,剩余35,000.00万元根据增资协议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账。

发行人其他资本公积系公司董事长杨屹峰将对新加坡三福船业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三泰造船私人有限公司、泰州市祥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进行豁免形成的资本公积。

3、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92,890.85万元、334,162.11万元、361,693.16万元和376,676.4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72.78 %、75.31%、76.75%和72.27%。发行人未分配利润约和占比都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主要是公司利润逐年累存的结果。

(四)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610,024.17万元、721,879.13万元、668,941.06万元和356,193.32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35,383.66万元、770,001.02万元、615,055.03万元和345,089.69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74,640.52万元、-48,121.89万元、53,886.03万元和39,470.63万元。201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较2014年减少122,762.41万元,降幅为164.47%,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支付款项增加所致。2016年,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较2015年由负转正,主要系随着发行人部分手持订单在未开工时已提前预付材料款导致最近一年经营性现金流出相对较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0.00万元、54.00万元、59.26万元和0.00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96万元、22,795.23万元、36,406.06万元和17,534.54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3.96万元、-22,741.23万元、-36,346.80万元和-17,534.54万元。201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较2014年减少22,737.27万元,降幅为164.47%,主要是因为2015年新增投资华运金融租赁1.9亿元,还未产生投资收益。2016年较2015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减少13,605.57万元,减幅为59.83%,主要系发行人购建舾装码头等基础建设等固定资产导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8,681.00万元、183,154.44万元、45,699.30万元和60,004.92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62,537.92万元、84,266.79万元、130,737.05万元和50,377.90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43,856.92万元、98,887.65万元、-85,037.76万元和9,627.03万元。201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大幅增长,主要是发行人因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并发行公司债进行融资所致。2016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主要系发行人提前赎回企业债所致。2017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发行人因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04、2.41、2.74和3.19,速动比率分别为1.30、1.69、1.77和1.96。公司流动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57%、53.58%、39.98%和35.77%。总体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具备良好的长期偿债能力。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72、5.73、12.87和7.20,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7、2.38、2.33和1.30,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76、0.69、0.63和0.39。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表明公司的业务情况稳定,营运能力较强。

(七)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902.00万元、607,696.03万元、549,471.31万元和311,834.45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有一定波动性,但总体幅度不大。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43,794.03万元,增幅为7.58%。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减少58,224.72万元,降幅为9.58%。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503,531.05万元、544,002.39万元、507,967.20万元和289,006.91万元。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40,471.34万元,增幅为8.04%。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减少-36,035.19万元,降幅为6.62%。

3、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实现毛利润分别为61,370.95万元、63,693.64万元、41,504.11万元和22,827.5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0.86%、10.48%、7.55%和7.32%。

毛利润主要来自于船舶销售和钢结构销售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船舶销售毛利润分别为40,824.18万元、46,111.06万元、27,001.32万元和14,513.84万元,占总利润的比重分别为66.52%、72.40%、65.06%和6.95%。公司钢结构销售毛利润分别为16,797.03万元、16,817.97万元、11,639.07万元和4,213.35万元,占总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3.22%、12.84%、28.04%和4.39%。

2016年,发行人毛利润和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系2016年建造交付的船舶以附加值较低的散货船为主,而散货船毛利润相对于集装箱船、多用途船、化学品油轮较低,同时也有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上涨的原因。2017年1-6月毛利率较2016年度变化不大。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中比例为各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0,954.47万元、15,407.93万元、11,791.11万元和5,967.53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2.54%、2.15%和1.91%,占比较低。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8,580.86万元、7,411.50万元、8,255.60万元和2,562.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1.22%、1.50%和0.82%,规模和占比较低。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2,373.61万元、7,996.43万元、3,535.51万元和3,404.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2%、1.32%、0.64%和1.09%。2015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14年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有息债务的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2016年,发行人通过与银行合作各种理财产品(订单融资等)获取收益导致利息收入增加冲减财务费用,故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五、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假定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为8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总额8亿元计入2017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且前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表6-8:合并报表模拟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长期负债占比=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假定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为8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总额2.5亿元计入2017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且前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注:长期负债占比=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六、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163,516.7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6,001.11万元,应付票据41,019.20万元,应付债券96,496.47万元,长期应付款为0.00万元。

(一)短期借款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建行泰州市高港支行的933.9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汇兑损益,已在7月份进行了报表调整。

(二)应付债券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应付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发行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八、或有事项

(一)对子公司担保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累计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3亿元(美元按1美元=6.77人民币折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二)对外担保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900.00万元,占发行人2017年6月末合并口径净资产比例为1.13%。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九、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用途安排情况如下:

十、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其他重要日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执行董事决定和股东会决议,发行人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用途

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本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巩固公司在国内的市场地位,扩展海外市场,经发行人执行董事决定和股东会决议通过,拟发行8亿元。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中4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执行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可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融资,以满足公司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0.5亿元;品种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1亿元,拟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港支行】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港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本次债券发行人已于监管银行处开设专项资金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户名为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港】支行,账号为【32001768736059667108-0003】。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中明确的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向受托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条款规定:

(1)发行人应当按照本次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和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如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也未依法履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手续的,监管银行对发行人的划款要求有权拒绝。

(2)发行人需使用专户资金时,应向监管银行发送加盖发行人公章的《划款委托书》;监管银行对《划款委托书》的内容、印章、用途进行形式审核,核实无误后按照《划款委托书》的要求进行资金汇划。

(3)监管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发行人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发行人一次或单月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监管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依据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发行人和监管监管银行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于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成功发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15年12月31日的53.58%增加至57.17%;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2015年12月31日的37.88%增加至46.27%。资产负债率及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处于合理范围。

资产负债率的适当提高有利于本公司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提高股东权益报酬率;而长期债权融资比例的适当提高,将使本公司债务结构得到改善。

(二)对于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成功发行后,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2.41提高至2.66。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中长期融资需要、完善公司的债务结构及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可优化本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盈利能力。

五、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程序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募集资金用途需按规定使用,不得擅自变更。如果发行人计划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履行以下程序: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由发行人执行董事和股东审议通过后,须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重大事项,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要求披露公告。

六、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项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具体披露原则如下:

1、受托期间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应主要包括如下内容:(i)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ii)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iii)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iv)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v)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vi)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vii)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viii)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者出现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节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及2017年未经审计的半年度报告;

(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关于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口永路58号

办公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马船西路1号

电话:0523-86928807

传真:0523-86928503

联系人:黄正东

(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环球金融中心62层

电话:021-68779201

传真:021-68779203

联系人:易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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