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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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财富传媒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7-05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财富传媒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与中国财富传媒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财富传媒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华数传媒与财富传媒集团基于双方优势,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财富传媒集团是国务院和中宣部批准成立的现代财经传媒集团,成员单位包括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经济参考报、新华出版社、中国财富网等新闻出版企业以及中国财富研究院等。双方将依托财富传媒集团在内容上的专业优势以及华数传媒在综合数字化内容运营与综合服务领域的技术及渠道服务优势,从节目培育开始,拓展市场力量,谋求战略合作,致力于共同打造一流的专业财经音视频节目。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财富传媒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致力于共同打造一流的专业财经音视频节目。甲方发挥在财经音视频节目制作领域选题策划、内容设计、嘉宾邀请、编辑把关等优势,并利用自身渠道进行传播;乙方发挥在主持、拍摄、剪辑、包装、渠道分发等方面的优势,对财经音视频节目进行加工制作和传播。

双方将就“高端访谈”等财经访谈类节目和“财富大讲堂”等投资教育类专题节目进行深度合作;积极探索财经知识的付费阅读、收听与收看;双方将联合投资制作财经纪录片、影视剧,共同开展高级财经人员的培训研修、举办高端财经论坛等线上线下活动。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到具体项目的合作,双方将另行签署具体项目协议以约定具体的权利义务。

(二)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期满时,除本协议一方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外,合作期间应自动延长一年。

三、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最终实施的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