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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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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7年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6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品种,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本基金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6、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财务数据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1栋A单元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1栋A单元2-3层

设立日期:2016年07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刘宇

联系电话:400-620-6608

联系人:高卉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 1297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李强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长。曾任建设银行陕西分行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局长助理,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前海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前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事长,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宇先生,会计学博士,董事、总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产品助理经理、副总裁,机构业务执行副总裁。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佩珊女士,环球金融理学硕士,董事。曾任万国宝通银行市场推广助理副总裁,恒生银行市场推广高级经理,投资产品基金投资服务高级经理,私人银行及信托服务助理总经理。现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投资产品、资产管理及投资顾问服务助理总经理。

孟晓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MBA),董事。曾任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及审计部经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财政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前海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金前海发展(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雄豪,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荣誉文学士学位(甲等),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曾任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汇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投资总监。现任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首席投资官。

陈坤耀先生,经济学哲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讲座教授,香港岭南大学校长,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董事,香港地铁公司董事,Lloyd George Management Fund董事,香港亚洲卫星公司独立董事,香港信报财经资深顾问。现任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董事局主席,香港大学明德学院校务委员会主席,香港九龙仓集团独立董事,香港第一太平公司独立董事,香港汇业财经集团独立董事。

梁家齐先生,文学学士,独立董事。曾任香港期货交易所主席,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成员,香港特区政府经济机遇委员会成员,香港浸会大学财务系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城市大学财政系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证券学会教育委员会成员。现任鹰达证券集团主席,香港金融发展局人力资源小组成员。

郑振兴女士,哲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休斯顿浸会大学会计财政教学及研究教授,休斯顿大学会计财政教学及研究教授,阿肯色大学会计财政教学及研究教授,休斯顿大学会计财政教学及研究会计学教授、亚洲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总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经济分析办公室检验公司会计操纵行为访问学者,路易斯安纳州立大学Ourso杰出会计学研究讲座教授及博士课程统筹,德雷赛尔大学会计财政教学及研究杰出访问学者。现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财政教学及研究讲座教授及学院主任。

沈四宝先生,法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大学助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纺集团独立董事,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及资深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华贸法律服务联盟主席。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金芳女士,经济学博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夏明婕女士,工商管理学硕士,监事。曾任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进口商品配售中心经理助理,深圳华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总裁助理,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投资研究部交易员,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交易负责人,深圳市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培训咨询总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杨栋先生,管理学学士,职工监事。曾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主任科员。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晶晶先生,金融学硕士,职工监事。曾任深圳航空有限公司计财部财务分析与风险控制专员兼保险业务会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核算部副总监。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李强先生,简历同上。

刘宇先生,简历同上。

傅宇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英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律师,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资深顾问,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蓉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梦基金公司董事、风控总监,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总经理。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林国辉先生,工商管理财务学学士,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拥有投资表现度量证书(CIPM)。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DBS唯高达证券有限公司会计师,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风险管理经理,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投资总监。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孙志强先生,投资管理学硕士,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认可财务策划师(CFPCM)。曾任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产品部销售发展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执行总监,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产品及顾问业务销售发展执行副总裁。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4、现任基金经理

林国辉先生,简历同上。

张勇先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士。曾任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4月起担任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宇先生,简历同上。

林国辉先生,简历同上。

杨伟先生,金融工程博士。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研发部金融工程及量化投资研究员,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拟任)。

张勇先生,简历同上。

齐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员,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15只。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1栋A单元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1栋A单元2-3层

法定代表人:刘宇

电话:0755-88982176

传真:0755-88982169

联系人:潘紫君

网址:http://www.hsqhfunds.com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李紫钰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34楼、36楼及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34层及36层

法定代表人:郑慧敏

客户服务电话:8008 30 8008(限中国内地固话免费拨打)

4008 30 8008(适用于手机用户或非中国内地地区拨打)

网址: www.hangseng.com.cn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大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1栋A单元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1栋A单元2-3层

法定代表人:刘宇

电话:0755-88982178

传真:0755-88982154

联系人:赵晶晶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77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 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联系人:边晓红

四、基金的名称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力图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环境下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通过前瞻性的研究布局,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5-95%,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主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市场政策、利率走势、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2.股票投资策略

(1)新兴产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是指随着科研、技术、工艺、产品、服务、商业模式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和变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部门。当前所指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信息产业、生物医药、国防军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投资新兴产业及其上下游延伸产业的相关个股,深入挖掘主题投资机会,分享这一投资机遇。

新兴产业一方面依靠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推动,同时还依托于现有产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动态调整、持续更新的概念。未来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社会生活习惯、产业结构变迁、科技变革,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等因素,定期评估现有的行业、公司是否可能在未来成为经济增长动力,并且保持较高增速,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围。部分传统行业如果能通过新的技术、经营方式或商业模式等的运用而获得新的成长动力,也将被纳入本基金的新兴产业范畴。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首先是基于以上对新兴产业的定义确定属于新兴产业的行业,并且,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围。本基金将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根据行业景气状况,新兴技术、新兴生产模式以及新兴商业模式等的成熟度,在充分考虑估值的原则下,实现不同行业的资产配置。本基金着重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和经济发展阶段中不同的驱动因素,有效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分析各行业盈利周期、行业竞争力和行业估值水平,通过对以下各指标的深入研究,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在各细分子行业间的配置。

1)行业盈利周期

①宏观经济对各行业的影响;

②经济周期与行业发展的相关性;

③行业本身的盈利周期。

2)国家产业政策

①国家产业政策对产业的扶持态度;

②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的限制情况。

3)行业竞争力

①行业的集中度及变化趋势;

②进出入壁垒的强弱;

③替代产品对行业的威胁;

④上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及议价能力。

4)行业估值

本基金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横向全球估值比较和纵向行业历史数据比较,结合当前影响该行业的特定因素,如成长性、市场情绪等,确定行业合理估值。

(3)个股精选配置

本基金将在新兴产业范畴下,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备较高成长性的优质个股进行投资。本基金认为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产业公司一般处于企业生命周期前期的成长期或者高速发展期,具有领先的商业模式、可持续的研发能力、可控制的销售渠道、爆发式增长的市场需求、逐渐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等特征,这类公司在特殊的产品或服务细分市场具有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并能带动一批下游企业共同成长,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1)定性分析

①政策制度

国家政策、行业政策的支持是新兴产业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本基金将积极关注国家政策、行业政策,尤其是与新兴产业的界定、支持相关的政策制度,筛选重点获益的行业和公司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分析。

②商业模式

创新的商业模式是新兴产业有别于传统行业的重要特征。本基金将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分析商业模式优化对企业成长的贡献,重点分析市场需求、上下游关系、竞争优势等方面。

③研发能力

对于以新技术作为驱动因素而诞生的新兴产业或行业,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其研发能力。公司研发能力位居行业前列,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对原有产品、原有服务等进行改进,或者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服务等,以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本基金对公司研发能力的考察集中于分析其过往的研发投入,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及已市场化的研发成果对利润的贡献度等。

④管理能力

管理能力主要考察企业管理层对股东的责任感,管理层长效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建立,管理层的长远眼光及战略能力等定性指标。

2)定量分析

前述定性分析筛选出的上市公司的可投资性都须经过下列定量指标评价进行进一步确认。下述指标将通过企业财务报告或行业研究员的预测得到。

①盈利能力

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受益于行业成长,其盈利能力将能维持在稳定水平,并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盈利能力分析主要考察毛利率和净利率指标。本基金将对上市公司未来毛利率和净利率指标进行预测和趋势分析,选择受益于行业成长,盈利水平稳步提升的公司进行投资。

②成长性

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也将逐步体现。为此,本基金将滚动分析近三年每股盈利的复合增长率和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的变化情况,分析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和成长空间。

3)股票市场评价

①相对估值指标

相对估值指标用以判断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估值高低,以选择恰当的买入时点。相对估值指标如PE、PB、PEG反映了市场价格、企业盈利或企业净资产和企业成长性之间的关系。本基金将通过对相对估值指标的横向、纵向分析,选择估值位于合理区间下限的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动态构建资产组合。

②流动性、换手率

本基金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进行股票资产配置时,本基金将考察上市公司的流动性和换手率指标,参考基金的流动性需求,以降低股票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4)港股通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下,比较港股通个股与A股市场同类公司的质地及估值水平等要素,优选具备质地优良、行业景气的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未来市场利率趋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GDP、CPI、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依据之一, 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5)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6)个券选择策略

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7)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8)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对那些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本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景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的企业。中证新兴产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精选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上市的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 家新兴产业公司作为样本,能够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港股投资部分的绩效。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以上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①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②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①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②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①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②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③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①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②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③其他资产构成

④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⑤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⑥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日生效,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②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2月 22 日刊登的《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得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至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更新了部分词语的含义。

3、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信息。

4、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情况。

5、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6、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删除并更新了原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募集”的相关内容

7、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删除了“一、基金的备案条件”和“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内容。

8、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中,更新了“(一)基金投资人范围”、“(二)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和“(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的相关内容。

9、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了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及内容的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10、新增了“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内容,添加了本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1、在“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增加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相关内容。

12、在“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计划服务、投诉管理服务的相关内容。

13、在“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举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2017 年 10月 1 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2017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