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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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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鑫元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11月13日受限开放期
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2017-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将开放申购、赎回,但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0%(含)。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期第二个受限开放期为2017年11月13日,对于本受限开放期,该特定比例为10%(详情请参见2017年11月9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依据合同约定的确认规则,基金管理人在2017年11月12日基金份额总数既定的基础上对该受限开放期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由于受限开放期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0.52%,基金管理人对当日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了解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