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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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17-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公告编号:第2017-09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17年10月30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132号)。2017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7实达债

4、债券代码:145700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最终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和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1、债券利率:本次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7.50%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发行对象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11月15日

16、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1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8年的11月15日、2019年的11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转让服务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服务的申请,本次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服务,不在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场所进行转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7-09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通知,北京昂展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北京昂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0.42%)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以上质押是对其在2016年11月3日办理的147,281,9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16-096号)的补充质押,此次补充质押交易日为2017年11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1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7年11月16日收盘,北京昂展持有本公司232,969,707股股票(较11月14日持股数增加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37.36%。北京昂展已质押其中的232,504,4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29%;还剩余465,307股未进行质押。

北京昂展与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善仁和”)为一致行动人,截止2017年11月16日收盘,上述双方合计持有本公司246,701,532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39.57%,共质押其中246,236,2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9%;还剩余465,332股未进行质押。

北京昂展进行原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要是为满足流动资金需要。北京昂展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北京昂展将采取补充质押或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进行应对。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