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万众村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阿华先生担任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胡立波、独立董事李玉坤、邹峻、李颖琦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蒋良波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公司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00、4.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骁骁律师、钱航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