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定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2608”,证券简称“17三圣债”,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7.33%,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

国债等十五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第一期)、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一期)、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二期)、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三期)、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四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将于2017年11月3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30”,证券简称为“国债0930”,是2009年11月30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5元。

二、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001”,证券简称为“青海1608”,是2016年5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9元。

三、2016年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005”,证券简称为“青海16Z4”,是2016年5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2元。

四、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009”,证券简称为“内蒙1608”,是2016年5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五、2016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013”,证券简称为“河南1608”,是2016年5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2元。

六、2016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017”,证券简称为“河南16Z4”,是2016年5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2元。

七、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为“107491”,证券简称为“西藏16Z1”,是2016年11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48元。

八、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为“107492”,证券简称为“西藏1601”,是2016年11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48元。

九、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为“107493”,证券简称为“西藏1602”,是2016年11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5元。

十、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三期)证券代码为“107494”,证券简称为“西藏1603”,是2016年11月3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4元。

十一、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四期)证券代码为“107495”,证券简称为“西藏1604”,是2016年11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3元。

十二、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9745”,证券简称为“浙江1513”,是2015年11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5元。

十三、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9746”,证券简称为“浙江1514”,是2015年11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6元。

十四、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证券代码为“109747”,证券简称为“浙江1515”,是2015年11月3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4元。

十五、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9748”,证券简称为“浙江1516”,是2015年11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元。

十六、本所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1月30日除息交易。

十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分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7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有关规定,现就承销商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分销债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7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销,挂牌分销期为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4.22%,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11月17日,每年11月17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4年11月17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 本期债券采用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卖出;协议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订分销协议进行分销认购。

四、 本期债券在本所挂牌分销时,由承销商自定价格进行分销;投资者认购申报单位为10张或10张的整数倍(1张为面值100元)。

五、 在分销期内,承销商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销售其所承销的本期债券,其所承销本期债券的证券简称由不超过8个字符组成:如“华福闽7”表示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的本期债券,分销证券代码为“101675”,分销结束后统一转换成上市交易代码“106253”。

六、 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系统通过买卖盘揭示承销商挂牌数量,行情成交量一栏实时显示承销商累计销售数量。

七、 在分销期内,投资者申报买入本期债券时免缴佣金,本所亦不向证券经营机构收取购买债券的经手费。

八、 投资者须用证券账户(含基金帐户)申报买入。

九、 本期债券承销商机构情况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1”,证券简称“龙江1712”,票面利率3.8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2”,证券简称“龙江1713”,票面利率3.89%,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3”,证券简称“龙江1714”,票面利率4.0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4”,证券简称“龙江1715”,票面利率4.1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5”,证券简称“龙江1716”,票面利率4.3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7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土地储备

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6”,证券简称“龙江1717”,票面利率4.1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7”,证券简称“龙江1718”,票面利率4.0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土地储备

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8”,证券简称“龙江1719”,票面利率4.1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49”,证券简称“龙江1720”,票面利率4.1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绥化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黑龙江省绥化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250”,证券简称“龙江1721”,票面利率4.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