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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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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7-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子自动收费车载单元的太阳能供电电路(专利号:201010105622.2)”的专利侵权纠纷,于2017年7月1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本次重大诉讼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京73民初1255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五十四万一千八百元,由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上诉,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2017年8月14日公司广州分公司因与成都曙光光纤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曙光”)买卖合同纠纷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2017年11月2日公司广州分公司已与成都曙光达成调解,并由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2017)川0191民初12154号]。成都曙光将根据调解协议向公司广州分公司支付逾期货款1,725,055.01元、违约金353,918.11元并负担广州分公司为实现债权所形成的费用17,398.00元,总计2,096,371.12元。

2、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上诉,最终审理结果尚不确定,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

2、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