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债券代码:122216 债券简称:12桐昆债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桐昆股份”)董事、总裁许金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35%;董事、副总裁沈培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8%;董事、副总裁陈士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8%;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6,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许金祥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沈培兴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5%,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陈士南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5%,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周军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9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窗口期不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的《关于拟减持桐昆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董事、总裁许金祥先生;董事、副总裁沈培兴先生;董事、副总裁陈士南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军先生。

(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三)过去12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情况:

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于2016年12月19日以市场价格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37,500股、122,500股、122,500股、122,300股,相关减持情况已于2016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申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将停止减持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股份来源: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14年2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共计授予9人限制性股票,合计4,329,293股。其中许金祥先生获授550,000股,沈培兴先生获授490,000股,陈士南先生获授490,000股,周军先生获授489,293股。该等股份于2015年2月锁定期届满,经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实施惩罚性条款后,于2015年5月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15年7月11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11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督促许金祥先生、沈培兴先生、陈士南先生、周军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