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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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有股份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7-08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有股份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7司冻101号)和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1)藏法执字第7号】。

上述通知表明:因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1)藏法执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大股东华西药业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解除冻结,解冻日期为2017年11月17日,本次解冻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79,619,205股的11.13%;目前华西药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被冻结和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华西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3148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79,619,205股的17.53%。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