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7-5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及总经理金政辉先生、董事李刚先生、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吴勇先生、副总经理胡春燕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11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金政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金国清先生之子,金国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2%。金国清先生还直接持有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30.38%的股权,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87%。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