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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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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7-02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6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94,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319,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5,230,7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440ZC03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进行了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有两个,具体如下: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账号为2010024329200086633,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所有募集资金的验资,存放募投项目资金总额43,523.07万元。在验资完成后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转入各专户,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并进行了公告。近日,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开户行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账号为940301230900008888,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经营账户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将上述专户之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经营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近日,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