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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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结案情况的公告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7-L10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结案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结案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7)鲁14执160号《结案通知书》:2017年11月24日,公司与原告乌鲁木齐市九鼎富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借款方公司参股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德棉”或“借款方”)的借款纠纷案达成和解方案,并于当日由新疆德棉履行还款完毕,公司在上述诉讼纠纷中的诉讼责任自然解除。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乌鲁木齐市九鼎富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荣军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1068号

被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培峰(时任法定代表人为吴联模)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顺河西路18号

2、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5年1月29日,公司参股子公司新疆德棉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月利率1.87%,期限165天,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新疆德棉用持有的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为其向原告的借款提供质押。贷款到期后,新疆德棉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到期债务。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新疆德棉借款及相关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前期判决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17鲁14民初98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是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万元,于2017年7月15日偿还本金310万元及利息;二是剩余690万元借款及利息,被告于2017年8月30日、10月30日、12月20日分期偿还。双方达成上述和解协议后,公司多次督促借款方新疆德棉履行上述还款责任,但新疆德棉未能按上述调解书约定的时限履行法定还款义务。

四、本次诉讼结案情况

2017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7)鲁14执160号《结案通知书》:2017年11月24日,公司与原告乌鲁木齐市九鼎富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方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达成和解方案,并于当日由新疆德棉履行还款完毕。因此,公司在上述诉讼纠纷中的诉讼责任自然解除。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已结案,且公司未在上述诉讼和解过程中承担诉讼责任,所以,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鲁14民初98号)

2、《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7鲁14执160号)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7-L10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于201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2月16日、2016年3月16日、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13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7月14日、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27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25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24日、2017年7月25日、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L088、2015-L113、2015-L122、2016-L003、2016-L008、2016-L015、2016-L025、2016-L027、2016-L036、2016-L053、2016-L061、2016-L078、2016-L091、2016-L096、2016-L099、2016-L106、2016-L120、2017-L006、2017-L009、2017-L013、2017-L034、2017-L045、2017-L055、2017-L068、2017-L075、2017-L088、2017-L091),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共计收到交易对方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集团”)支付的转让款共计28,431.56万元,占本次交易总交易额的58.20%。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已配合德棉集团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纺织类资产的交割和过户。

因德棉集团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全额支付交易对价,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五季实业”)于2016年8月10日作出《关于代为支付纺织资产交易剩余款项的付款安排承诺》。根据上述承诺,截止2016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第五季实业通过第五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支付的纺织资产出售对价款人民币20,420.44万元。

2017年5月,公司现任董事长张培峰先生对德棉集团尚未支付的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价的全部余款进行了担保。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7-L10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13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27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25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24日、2017年7月25日、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L006、2016-L011、2016-L020、2016-L029、2016-L037、2016-L049、2016-L059、2016-L074、2016-L092、2016-L097、2016-L100、2016-L107、2016-L121、2017-L007、2017-L010、2017-L014、2017-L035、2017-L046、2017-L056、2017-L069、2017-L076、2017-L089、2017-L092),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事项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事项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至12日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3,000万元;2016年8月23日至26日,公司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9,860万元;2016年12月29日至30日,公司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10,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股权收购款共计22,860万元,占本次交易总交易额的91.95%;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标的股权的过户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成。

本次交易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此次交易实施进程,争取早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工作。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