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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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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翠波路299号1号楼办公区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建军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晓红因出差未亲自出席该董事会,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胡仁昱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7年10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认购该等股份的资金均已到位。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500万股变更为10,00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改。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8,008,585.77元。

截至2017年9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28,008,585.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ZA16285号《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11: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翠波路299号1号楼办公区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福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9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28,008,585.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ZA16285号《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8,008,585.77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7年10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认购该等股份的资金均已到位。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500万股变更为10,00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修改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8,585.7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8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2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3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98,150.79元,募集资金净额202,401,849.2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28,008,585.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85号《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8,585.77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8,008,585.77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置换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85号《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经鉴证后认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所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08,585.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8,008,585.77元。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98,150.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401,849.21元人民币。上述资金于 2017年10月10日到位,也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17年10月1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1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 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

3.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4. 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 信息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6.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

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分别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以上议案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所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翔港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