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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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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贸易”)、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贸易”)与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同盟”)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采取蓝色同盟吸收合并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的形式,吸收合并后,蓝色同盟存续,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注销。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的权利和义务由蓝色同盟承继。

公司于 2016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书(一)》、《简式权益变动书(二)》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蓝色同盟、蓝天贸易、蓝海贸易出具的《股份过户完成告知函》,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蓝天贸易持有的公司股份166,702,906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7,993,906股,首发前限售股128,709,000股),蓝海贸易持有的公司股份156,435,72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5,664,720股,首发前限售股120,771,000股),已于 2017年11月23日全部过户登记至蓝色同盟名下。

目前,蓝色同盟持有公司股份323,138,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3,658,626股,首发前限售股249,480,000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过户完成告知函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