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12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作为公司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6年年报的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顺利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延续性,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琪女士已经辞职,拟增补独立董事李宝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增补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宝江(主席)、杨永华、张伟。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琪女士、任鸿虎先生已经辞职,拟增补独立董事杨世锋、董事沈新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增补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刘名旭(主席)、杨世锋、沈新民。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杨世锋弃权原因:因增补本人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故放弃本次投票。
四、《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12月13日14:30时在上海朱家角复兴路333号虹珠苑宾馆3号楼201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6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8日 (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12月6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10证券简称:中毅达公告编号:2017-12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朱家角复兴路333号虹珠苑宾馆3号楼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2日
至2017年12月13日
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5:00至2017年12月13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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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17年1 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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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
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
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邮政编码:200030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7年12月12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3704 室
联系电话:021-33568806 传 真:021-33568802
联 系 人:党悦栋、李琛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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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