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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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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08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1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浩宇先生、吴瑛女士、吴琪女士、彭政纲先生、余小云女士、姚可夫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6名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张浩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选举吴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选举吴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选举彭政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选举余小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选举姚可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崇理先生、许怀斌先生、周成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孙崇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周成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09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倩茹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叶倩茹女士、汪成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叶倩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选举汪成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该议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10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浩宇先生、吴瑛女士、吴琪女士、彭政纲先生、余小云女士、姚可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孙崇理先生、许怀斌先生、周成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浩宇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金属材料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山东省机械厅、深圳蛇口企业(集团)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浩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8,055,676股,占比26.89%,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吴瑛女士系张浩宇先生之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琪女士系张浩宇先生之妻妹,公司副总经理吴全红女士系张浩宇先生之妻妹,公司副总经理梁波先生系张浩宇先生之连襟。除上述关系外,张浩宇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浩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瑛女士,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金属材料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瑛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3,389,576股,占比32.17%,间接持股2,224,889股,占比0.77%。吴瑛女士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浩宇先生系吴瑛女士之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琪女士系吴瑛女士之妹,公司副总经理吴全红女士系吴瑛女士之妹,公司副总经理梁波先生系吴瑛女士之妹夫。除上述关系外,吴瑛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日本风工学研究所工程师、凯中整流子厂总监、凯中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琪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70,496股,占比0.71 %,间接持股844,073股,占比0.29%。公司副总经理梁波先生系吴琪女士之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吴瑛女士系吴琪女士之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浩宇先生系吴琪女士之姐夫,公司副总经理吴全红女士系吴琪女士之妹。除上述关系外,吴琪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小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轻工部上海包装科学研究所项目经理、上海航星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余小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204股,占比0.03%。余小云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政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先后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上市公司恒生电子董事长,并兼任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彭先生在 IT 业浸润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战略投资经验。

截至目前,彭政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可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博士。曾任日本京都大学工学部金属加工技术系特别研究员、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博士后、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委员会专家、浙江省学技术奖励评选委员会专家、山西省学技术奖励评选委员会专家、中国科学院学技术奖励评选委员会专家、教育部学技术奖励评选委员会专家、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评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会评委。现任清华大学教授(2级),博士生导师。“工程材料”国家精品课负责人、“工程材料”国家精品资源课负责人、“工程材料与加工”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北京市教学名师、清华大学教学顾问、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先进非平衡材料研究室主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材料学科分学位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委员会委员,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还兼任中国金属学会非晶合金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中国热处理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热处理学会理事长、北京市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中国轧钢学会金属制品学术委员会委员、美国材料研究学会会员、美国冶金与材料学会会员、美国期刊《冶金与材料会刊》编委、中国期刊《材料热处理学报》编委、《金属热处理》编委。

截至目前,姚可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崇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织布科学技术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实验机械加工工场负责人、联营工厂厂长、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金桥开发区(南区)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浙江鸿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劳达斯洁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江创新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国家人社部中国创业专业委员会理事、上海张江创新学院董事、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项目评委、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外聘教授、上海海洋大学外聘创业课程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创业导师、国际青年创业组织(YBC)创业导师、上海市工程继续教育协会理事、上海市工程师学会理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面试官、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官、MBA教学督导、管理专业研究生职业导师、EMBA创业导师、上海张江高科创业训练营创业导师与创业项目评委、上海紫竹高科技园区创业孵化器中心有限公司创业导师、上海闵行区零号湾创业平台创业导师与创业项目评委、公司独立董事。孙崇理先生已于2011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孙崇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怀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许怀斌先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曾公派赴香港会计师行实习西方独立审计实务,之后一直在国内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及所属咨询公司担任副所长、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现任华德匡成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股权融资与上市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已于2016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许怀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成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研究员,律师,仲裁员。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4年退休。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圳市法制研究所研究员。曾担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成新先生已于2002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周成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11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叶倩茹女士、汪成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认为,公司新推选的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条件。

此外,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建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倩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曾任广州市药材公司企业管理科科员、赤湾壳牌石油贸易公司行政经理、铭基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凯中整流子厂人力资源部经理、凯中有限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管理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叶倩茹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0,772 股,占比0.07%;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成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东齿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历任凯中整流子厂工程师、制造部经理、PE部经理、VP经理、PMC经理、凯中有限PMC经理、品质总监、公司发展&体系总监、惠州凯中监事;现任公司监事、战略发展部总监。

截至目前,汪成斌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8,858股,占比0.13%;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12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王建平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机械部第四设计研究院工程师、中国机械进出口深圳公司外贸经理、法国迪卡侬体育用品公司采购经理、凯中有限销售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建平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8,858股,占比0.13%;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13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中精密”)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433号),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3元,共计募集资金494,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652.113.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6,627,886.06元。募集资金净额456,627,886.06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5,409,513.94元共计人民币472,037,400.00元已于2016年1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1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两个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1月24日,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33,742.8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078.56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6年2月14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1月28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348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公司说明与承诺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凯中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凯中精密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凯中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14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至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二栋三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至议案3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7年11月30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等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12月15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邮编:518125,传真:0755-852423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秦蓉

2、联系电话:0755-86264859

3、传真号码:0755-85242355

4、电子邮箱:lilian.qin@kaizho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823;

投票简称为:凯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12月1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登记日期: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每一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所持有股票数乘以候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持有的表决票投给一位或多位候选人,且所投票数可以不相等,但股东对候选人行使的表决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表决票数。

5、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15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授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互相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其中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针对剩余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互相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追加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追加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本次追加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其中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针对剩余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3日披露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于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止。针对上述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时,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