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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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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11月27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国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关联董事周喆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1月27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对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道信息”)增资,能够增加同道信息的资本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助力公司进一步加快该业务领域战略布局进程并打好坚实基础,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公司名称: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道信息”、“标的公司”)。

增资金额及比例:同道信息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对同道信息按照原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增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金桥信息”)认缴出资金额为471.2万元,增资后对同道信息持股比例仍为35%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风险:同道信息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存在因政府政策调整、行业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力变化等导致经营成果不确定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类别相同的交易共1笔,交易金额共计1亿元,详见本公司披露的2016-078号公告。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同道信息业务发展需要,同道信息拟增加注册资本1,346.2万元,同道信息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对同道信息按照原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同道信息注册资本将从153.8万元增至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471.2万元,增资后对同道信息持股比例仍为35%不变。

因本公司持有同道信息35%的股份,本公司董事周喆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道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公司对同道信息增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类别相同的交易共1笔,交易金额共计1亿元,详见本公司披露的2016-078号公告。

二、标的公司及其他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1800号6幢411室

法定代表人:万常华

注册资本:增资前:153.8万人民币;增资后: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7日

营业期限:2005年5月27日至2035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电脑及耗材、通讯设备的零售,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交易涉及的其他增资方介绍

1、万常华

姓名:万常华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851弄58号5XX室

最近三年的工作与职务:在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2、朱箭飞

姓名:朱箭飞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XX号

最近三年的工作与职务:在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3、万常芹

姓名:万常芹

国籍:中国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丰垦殖场长兴村咀上革命小组2X-X号

最近三年的工作与职务:在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律师事业部经理。

4、叶顶富

姓名:叶顶富

国籍:中国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金鹅镇大南街2XX号

最近三年的工作与职务:在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及依据

本次增资是同道信息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对同道信息按照原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的增资行为,交易公平合理,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确定一元增资对应一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同道信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3.8万元增至人民币1,500万元,本公司对同道信息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35%。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同道信息5位股东以现金方式对同道信息进行同比例增资,共计认缴出资额1,346.2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47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同道信息专注于面向法律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开发、集成、咨询和实施等服务,并为整个行业提供互联网应用的全面解决方案。本次对同道信息增资,能够增加同道信息的资本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助力本公司进一步加快该业务领域战略布局进程并打好坚实基础,符合本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的同道信息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存在因政府政策调整、行业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力变化等导致经营成果不确定的风险。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喆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对同道信息增资,能够增加同道信息的资本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助力本公司进一步加快该业务领域战略布局进程并打好坚实基础,符合本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喆先生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增资是同道信息原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对同道信息按照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各方股东对同道信息的持股比例不变。体现了公平原则。本次增资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不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本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对同道信息增资,能够增加同道信息的资本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助力本公司进一步加快该业务领域战略布局进程并打好坚实基础,符合本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桥信息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鲍航先生、徐军先生、寿邹先生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周喆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7-05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志明先生减持股份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股,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2017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李志明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减持方式更正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志明先生于2017年11月28日、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志明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股(占总股本的0.73%,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4.6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17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李志明先生将原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方式更正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志明先生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明先生持股情况见下表:

注:上述两份表格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