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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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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5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4号《关于准予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2015年4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5]1048号《关于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1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本基金以市场中性策略为主要投资策略,通过量化选股和同时构建多头与空头进行对冲的方式实现策略,因此除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等一般混合型基金风险外,还包括本基金特有的风险。首先,本基金的市场中性策略不能确保完全剥离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其次,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工具股指期货还可能引发基差风险、杠杆风险、保证金不足风险、平仓风险、对手方风险等;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缓支付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根据认/申购金额适用不同的认/申购费率,根据持有期限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0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林寿康先生,董事长,货币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部经济学家;香港金融管理局货币管理部高级经理;德意志摩根建富公司新兴市场部经济学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国际部副主任。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管理业务负责人、董事总经理。

孙菁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理及负责人等职务。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国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东京)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日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理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总经理。

陈刚先生,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金美国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厚朴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事务负责人。陈刚先生是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总经理。

赵璧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中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永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风险监控员、投资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团队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一级团队负责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委员会委员、自有资金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龙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内蒙康隆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宝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设银行独立董事。

张春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和决策科学博士。历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金融系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和会计系讲席教授、系主任、副教务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颜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硕士、EMBA硕士研究生。历任云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教师;四通集团条法部法律咨询副主任;海问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律师;嘉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嘉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

夏静女士,执行监事,数学系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林寿康先生,董事长,货币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孙菁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虹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李虹女士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经理由李云琪先生变更为魏孛先生。

李云琪先生,工学硕士。历任摩根士丹利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分析员、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李云琪先生自2017年3月28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魏孛先生,香港大学统计专业博士。历任北京尊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策略研究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魏孛先生自2017年3月28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永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简历同上。

郭党钰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宁波镇海炼化投资经理;华泰证券项目经理;德恒证券高级经理;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魏孛先生,统计博士。简历同上。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元,增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5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9121

联系人:张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直销系统网址: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联系人:王琳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转3

网址:bank.pingan.com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7275

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

客服电话:95584

(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网址:https://www.hongdianfund.com/

电话:010-85643600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stock.pingan.com

(1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客服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1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1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屿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8)上海万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1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21)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1

网站: http://www.chinastock.com.cn/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2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www.licaike.com

(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程海良、李砾

联系人:程海良

四、基金的名称

中金基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与运作方式

(一)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灵活应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以期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空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

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本基金不受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七)项的限制。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及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收益互换等)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及投资其他品种,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及投资其他品种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市场中性策略为主的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系统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绝对回报。其中,市场中性策略包括量化选股策略和期货对冲策略两大策略。

(一)量化选股

本基金的量化选股模型在注重基本面研究的同时,结合多种统计量化策略,主要包括多因子模型和统计套利模型。

(1)多因子模型

本基金的多因子选股策略秉承价值投资和技术投资相结合的理念,不但将可能影响股价并且具有经济意义的基本面指标纳入因子汇总,包括盈利能力、价值、成长性、规模等基本面因子;同时也关注市场短期的波动指标,包括交易活动、持仓量、成交量、期现价差、不同期限的动量趋势,强弱指标、超买超卖、反转概率等技术因子。通过对因子的量化分析和综合评价,精选最能代表这些因子的个股构建多头组合。

(2)统计套利模型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大量数据的回溯研究,用量化统计分析工具找出市场内部个股之间的稳定性关系,估计其概率分布并确定该分布的极端区域。由于市场进入这些极端区域后价格关系不能长久维持,可以借由计算机快速捕捉市场进入这些极端区域的机会,挑选历史上大概率跑赢市场的股票进行组合,试图以较高的成功概率进场套利。统计套利是将套利建立在对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之上,估计相关变量的概率分布,并结合基本面数据进行分析用以指导套利交易。相比于无风险套利,统计套利增加风险,但是可获得的套利机会将多于无风险套利。

(3)事件驱动模型

本基金通过挖掘和深入分析可能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事件以及对过往事件的数据检测,获取事件影响所带来的超额投资回报。事件驱动模型的“事件”是指具有较为明确的时间和内容,能够对部分投资人的投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决定股价短期波动的因素。

(二)期货对冲策略

本基金的期货对冲策略包含了对冲策略、期现套利策略和择时策略。

(1)对冲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现货头寸和股票特性,使用量化方法剥离并测算整体的市场风险,进而动态调整期货对冲的数量,以达到对冲市场风险。

(2)期现套利策略

当期货合约的基差变化达到一定要求时,本基金进行期现头寸的调整,赚取基差收益;当期货合约跨期基差合理时进行期货换仓,获得跨期套利收益。

(3)择时策略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研究,给出对市场涨跌判断的择时信号,根据信号的强弱增加或减少整体的仓位,或者增减用于对冲的股指期货合约的头寸。择时依据包括长期的宏观经济指标、市场资金面等基本面信息,中期的市场情绪和指数的形态,以及短期技术指标超买超卖判断下一步涨跌走势。

(4)其他对冲工具的运用,基金经理会实时关注市场的发展和新对冲工具的出现,适时运用其他的对冲工具进行合理对冲。

(三)其他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以及正逆回购进行杠杆操作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2)衍生品投资策略

在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控制基金下行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品工具,通过量化方法挖掘可能的套利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在每个封闭期首日至下一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上述“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指当封闭期首日(若为首个封闭期,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报告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组合之间进行对冲,并通过量化模型,寻找最优的股指期货对冲工具构建整个组合,从而剥离现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仅保留现货组合相对于期货组合的超额收益,力争在牛市和熊市中均为投资者获取稳健的正向收益。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2. 其他资产构成

1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4.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之和。其中,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A、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本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基本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基本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基本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B、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附加管理费:

①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

②附加管理费是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按照“新高法原则”提取投资收益的10%作为附加管理费:即每次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必须超过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1的孰高者,基金管理人才能收取附加管理费。

提取评价日:每个基金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附加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和提取

在每个提取评价日,在同时满足以上附加管理费提取条件的情况下,附加管理费的计算方法为: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5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中,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进行了更新;

6、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的业绩”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对“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