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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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分红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基金H类份额由于未达到分红条件,暂不参与此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投金额起点的

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2月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起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开通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的开放式基金

二、具体调整内容

1、自2017年12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元;

2、各代销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不同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金额,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三、重要提示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