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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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 2017-065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总裁李峰先生持有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股份430,000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0.10%;公司副总裁魏宽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0.02%;公司副总裁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200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0.03%。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1,200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0.1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拟减持其分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07,500股(占总股本0.024%,占其持有股份25%);27,000股(占总股本0.006%,占其持有股份25%);15,800股(占总股本0.004%,占其持有股份12.82%)。三人合计拟减持150,300股,占总股本的0.034%,若本次减持实施,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过半,在此期间,因受股票价格等因素影响,他们均未减持本公司股票,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分别收到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信雅达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名称

李峰、魏宽宏、陈宇。

(二)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李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0,000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0.10%;魏宽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0.02%;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200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0.03%。上述股份来源于信雅达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陈宇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减持信雅达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其他股东过去十二个月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拟减持其分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07,500股(占总股本0.024%,占其持有股份25%);27,000股(占总股本0.006%,占其持有股份25%);15,800股(占总股本0.004%,占其持有股份12.82%)。三人合计拟减持 150,300股,占总股本的0.034%,若本次减持实施,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17年8月11日,公司分别收到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信雅达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计划(详见临2017-040《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公告》)。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过半,在此期间,因受股票价格等因素影响,他们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具体情况:

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日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报备文件

1、《李峰先生关于减持信雅达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魏宽宏先生关于减持信雅达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3、《陈宇先生关于减持信雅达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